作者slex (以能行为致天下之本)
看板HRM
标题Re: [请益] 台风假是否扣薪
时间Thu Aug 13 10:25:08 2009
今天打去给该公司和劳委会确认了法条和处理程序,
被告知,只要县市政府宣布停班而放天灾假,该假非无薪假,亦不列入所有假别中,
简单说这种假不是被归类在假的类别中,
所以和「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第六条第一点不冲突,
是否支薪,依劳基法,视公司规定,可给薪、可不给薪、而当天上班须给两倍薪,
如公司要求该要点第六条的任何情形,则是违法;
在此自问自答,希望有助後续类似事件的参考。
※ 引述《slex (以能行为致天下之本)》之铭言:
: 大家好,之前有爬过文,但最新的文章已是去年发表的,因此po文向大家请益。
: 劳委会在今年年中发布了「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
: (时间点是我看新闻文章的),
: 特别针对天灾宣布停班时,劳工资给付作出规范
: (只是里面很多是柔性劝导,称作要点,但感觉不具约束力),
: 里面有一条倒是很很明确,
: 六、天然灾害发生时(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雇主不得视为旷工、迟到或强迫劳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别处理,
: 且不得强迫劳工补行工作、扣发全勤奖金、解雇或为其他不利之处分:
: (一)劳工工作所在地经辖区首长依「天然灾害停止办公及上课作业办法」
: (以下称作业办法)规定通报停止办公,劳工因而未出勤时。
: 我想请益的问题是,这次台风在2009/8/7(五)那天,全台都已宣布停班停课,
: 但公司告知员工当天要上班,而员工当天安全到达且打卡後,
: 又立即被资深同事告知不用上班了,不过未打下班卡
: (因公司打卡制度的关系,被告知不用打下班卡可直接离去),
: 现在公司要求该劳工填写当天的事假单,否则以旷职论,
: 单纯以此要点的说明而论,
: 该劳工是否可依此要点之规定,争取自己权益?
: 感谢,大家的解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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