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lex (以能行为致天下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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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请益] 台风假是否扣薪
时间Thu Aug 13 00:41:12 2009
大家好,之前有爬过文,但最新的文章已是去年发表的,因此po文向大家请益。
劳委会在今年年中发布了「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
(时间点是我看新闻文章的),
特别针对天灾宣布停班时,劳工资给付作出规范
(只是里面很多是柔性劝导,称作要点,但感觉不具约束力),
里面有一条倒是很很明确,
六、天然灾害发生时(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雇主不得视为旷工、迟到或强迫劳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别处理,
且不得强迫劳工补行工作、扣发全勤奖金、解雇或为其他不利之处分:
(一)劳工工作所在地经辖区首长依「天然灾害停止办公及上课作业办法」
(以下称作业办法)规定通报停止办公,劳工因而未出勤时。
我想请益的问题是,这次台风在2009/8/7(五)那天,全台都已宣布停班停课,
但公司告知员工当天要上班,而员工当天安全到达且打卡後,
又立即被资深同事告知不用上班了,不过未打下班卡
(因公司打卡制度的关系,被告知不用打下班卡可直接离去),
现在公司要求该劳工填写当天的事假单,否则以旷职论,
单纯以此要点的说明而论,
该劳工是否可依此要点之规定,争取自己权益?
感谢大家的解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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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eekas:答案不就在文章的第八行 公司违反解释令了 08/13 00:51
※ 编辑: slex 来自: 140.127.15.237 (08/13 10:26)
2F:→ westalin:我以前打工时,也因台风假被扣薪水~ 08/24 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