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ica716 (白麻糬软肚肚人)
看板HRM
标题[发问] 这样的情形该怎麽办?
时间Sun Jun 21 22:19:48 2009
我在公司担任人事,对於人资、人事这方面的情形还很嫩.......
目前遇到一个问题
我们有一个员工的出勤率极差,今年以来每个月的出勤率都差不多50~60%
特休112H、事假112H都已经用完了,病假240H也请了157H
接下来除了病假以外,只要请假就是记旷工了
该部门主管对他的状况很头痛,因为这样对工作的排程影响很大
也已经跟他约谈过了,但成效不彰
现在想请问各位前辈
1. 他的病假都是在同一家诊所开出来的,病名都是急性肠胃炎,其实我是觉得很奇怪,
有时只隔1~2天就又因为肠胃炎而请假就诊,我个人是觉得这是跟诊所协议的,只花个
100元去开个诊断证明书,就能拿来请病假了。有打过电话去诊所问,但只得到打太极
式的回覆。请问这种情形我可以打电话到健保局去,请健保局去查吗?
2. 针对他请假的情况,部门主管很头痛却又没办法,因为他总能控制在劳基法规定的连
续旷工三日或一个月累积达六日。当然最坏的打算就是花钱请他走,不过还是想问问
针对这样子的员工还可以用什麽方法,不花钱请他离开吗? 我有打去劳委会问过了,
得到的建议是找个人在他工作的时候一直站在他背後盯他,让他自己受不了而离开= ="
但这样太浪费人力成本了,而且这个员工本身又有点耍流氓的邪气,想来想去这个方法
很不妥,所以上来问问有什麽方法能不花钱的请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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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mallb:不想花什麽钱?预告工资跟资遣费? 06/21 22:24
2F:→ smallb:要不然用11条第5款请他走路就好啦 06/21 22:24
3F:推 kaoliang:请坚持依劳基法行政原则,给 预告工资 和 资遣费 06/21 22:37
4F:→ monica716:对啊!就是看能不能省资遣费。可是以第11条第5款,需要 06/21 22:38
5F:→ monica716:举证吧!光是请假过多这样能成立吗? 06/21 22:39
6F:→ kaoliang:否则後续劳资纠纷请自负责任 06/21 22:39
7F:→ monica716:K大,可是我认为对这种蓄意的员工,实在是不想给他..... 06/21 22:40
8F:→ AugustLover:给钱其实是最简单跟不花成本的方法 06/21 22:49
9F:→ AugustLover:不然就是公司订规则 证明该员工违反公司规定且屡劝 06/21 22:51
10F:→ AugustLover:不听(须有劝导单及会议纪录) 06/21 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