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waiilove (大家的生活都乱了)
看板HRM
标题Re: [发问] 想请问只工作7天离职 可以领薪吗
时间Wed Apr 29 22:36:54 2009
劳基法虽删除了试用期
但如果劳资双方在不违背诚信原则下 自由约定合理的试用期仍可被接受
所以如果你朋友的合约里有试用期规定 或雇主当时雇用时有说明
那就是有试用期 可因劳工不适应工作内容而解雇
但是 试用期仍然是要给薪的 只是没有资遣费及预告工资
※ 引述《chaos6chaos (姆姆)》之铭言:
: 我朋友她原本在代书当工读助理
: 每天的工作就是骑车到高雄县市送文件
: 做了7天
: 非常不适应所以今早打电话说要离职
: 公司说无法提供薪资
: 原本朋友想说那跟她要油钱
: 但是公司小姐咄咄逼人的态度让她觉得算了
: 公司小姐还提到7天是试用期无法供薪水
: 我觉得很可恶
: 劳基法有所谓的试用期吗
: 我明天要跟她一起到劳工局申诉
: 有效吗??想请问大家的意见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6.116.165
1F:→ zellkb8:请问你的依据是从何来的? 04/29 22:39
2F:推 aqwertyu: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八十六年九月三日台八十六劳资二字 04/29 23:02
3F:→ aqwertyu:第○三五五八八号函释 有写 04/29 23:04
4F:→ aqwertyu:帮忙回答~ 04/29 23:04
5F:→ Beastawad:专业 04/29 23:27
6F:推 chaos6chaos:想请问我自己也在那边16号做了一天 也可以领薪吗 04/29 23:31
7F:推 auctiontaipe:qq 04/29 23:42
8F:推 finker:印象中1F不是劳工系毕业的??难道劳工系不是这样教的? @@ 04/30 18:35
9F:→ zellkb8:我的疑问是在於他里面叙述有瑕疵@@ 05/03 16:36
10F:→ zellkb8:瑕疵的部分就是下一篇所提出的 05/03 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