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shsbug (只记得无敌铁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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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月薪改时薪 百货公司违劳动契约
时间Fri Apr 3 14:39:20 2009
月薪改时薪 百货公司违劳动契约
中时 更新日期:"2009/04/03 03:58" 林秀丽/高雄报导
任职大立百货公司收银员十二年的「晓如」,因不同意公司要求将专职月薪改为时
薪制,四月起被调任一天工作十二小时的停车场管理员,还有其他电梯小姐、行政人
员被调任扫地、擦玻璃等工作,无法适应者只好自动离职,高雄市政府劳工局认为雇
主已违反劳动契约。
百货公司业绩下滑,虽然未采取裁员、无薪假降低人事成本,却以各个击破方式调
整薪资结构,将月薪制改为时薪制;不同意变更时薪制的员工,则被调动工作内容。
晓如原本月薪两万一,公司要求改采时薪一百廿元计薪,但不保障每月固定工时,
换算每个月所得不到两万元,晓如担心将来权益受损,未签下同意书。
不料,一个多月来晓如被调去百货卖场拖地板、扫地、擦玻璃,四月一日起调任停
车场收银兼管理员,和其他时薪制人员轮班;同意时薪制员工每天上班时数不定,从
五、六小时至九、十小时不等。
为了节省开销,原本外包的清洁工作也改由员工轮值分担,上自经理下至电梯小姐
,都得轮班在卖场楼面拖地、擦玻璃。
大立百货经理曾清平表示,公司实施时薪制及人力调度,是依营业时间需求人力多
寡调整,完全符合劳基法规定。但高雄市劳工局表示,资方作法涉违反劳动契约,劳
工可主张终止契约,要求雇主依法支付资遣费。
关键:
月薪制转时薪制
已经属於重大劳动条件改变
需劳雇双方同意後进行
如果有老板想这样压榨劳工 记得这则新闻印出来给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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