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other (老衲终於有舍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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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转录][新闻] 劳资调解失败,台积电承认裁员不 …
时间Fri Mar 27 09:29:56 2009
※ 引述《kshsbug (只记得无敌铁牛)》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Tech_Job 看板]
: 作者: OPENPCMANPTT (OPENPCMANPTT) 站内: Tech_Job
: 标题: [新闻] 劳资调解失败,台积电承认裁员不承认业务紧缩
: 时间: Sun Mar 22 20:53:28 2009
: 2009/03/21 苦劳报导
: 劳资调解失败,台积电承认裁员不承认业务紧缩
: 萧立峻
: 苦劳网特约记者
: 主题:
: 劳工
: 标签:
: 劳资调解台积电裁员
: 事件:
: 2009台积电裁员
: 张贴者:
: windson
: 十月份才刚拿到台积电优秀员工的奖牌,一月就被以不能胜任为由资遣。
: 20日下午,100多名台积电被迫离职员工与资方代表,於竹科管理局进行第一场的劳资争
: 议调解,虽然资方代表台积电人力资源处处长廖舜生,在一开始就表示公司愿意将「合议
: 离职协议书」作废,改开立「非自愿离职证明」,等於间接承认了台积电裁员的事实;但
: 对於裁员的理由,却坚持是员工「不能胜任」,而非员工认定的「亏损或业务紧缩」,双
: 方争执许久仍无法达到共识,劳资调解失败。
: 这一张「非自愿离职证明」,让台积电离职员工们等了两个月,原本个别地跟主管或人力
: 资源处抗议,都没有结果,如今透过集体的压力,资方总算让步。调解会上,台积电人力
: 资源处处长刘启光说,原先没想到合议离职会使得被裁员的员工没办法领政府失业给付与
: 进修的补贴,但「非自愿离职证明」也不能说开就开,因为这牵涉到大量解雇,需要先向
: 竹科管理局报备,现在是管理局同意事後补件,所以公司才能一起开给所有人。
: 然而明明有裁员的事实,为什麽当初总经理蔡力行,还要对外说台积电不会裁员,这让员
: 工们难以理解;不过令她们难以忍受的是,台积电只是要「汰弱留强」的说法。蔡力行对
: 外说,他们是公司考绩最後5%的员工,少数在之前就自己争取到「非自愿离职证明」的
: 人,上面写的理由也是依照劳基法第11条第5款「劳工对於所担任之工作确不能胜任」。
: 然而离职员工对於考绩制度的公正性却大大质疑,有人甚至才刚拿到拿到公司发给优秀员
: 工的奬牌。
: 「我是ADI(After development Inspection:用显微镜检查晶片)部门,我在台积电待
: 了二十年,从1厂就开始做,员工们怎麽看晶片都是我教的........」「不管台湾美国都
: 有我帮公司发的专利,现在公司竟然一句话就叫我走........」这些人被叫进办公室时,
: 主管告知考绩不好的理由,有丧假、或产假、或病假请太多的,有把大前年犯的错拿出来
: 讲的,有不被喜欢的,其中大多数人有个共同点,是年资太长。「哪有做了十几、二十年
: ,才说人家对工作不能胜任的。」
: 而就算拿到「非自愿离职证明」,如果上面的离职原因写的是「不能胜任」,也会使得他
: 们要再找工作难上加难。「连走在路上,邻居都会笑我是被fire的;你把我们训练地这麽
: 优秀,难道我们就真的不如联电,同样裁员,人家是用优惠条件资遣,为什麽我们台积电
: 的员工走在路上要抬不起头来。」
: 这些离职员工认为公司明明就是因为全球经济不景气,订单减少而有裁员的压力,「过去
: 订单多的时候,是优秀员工;怎麽订单一减,就不适任了。」他们希望公司能用劳基法的
: 第11条第2款「亏损或业务紧缩」来资遣他们。资方代表联络了半天,还是不同意。
: 最後资方提出的方案是,在离职证明上,只说是依照劳基法第十一条资遣,而不提是哪一
: 款,但若劳工局或其他公司打来问,还是会说是第5款「不能胜任」,但会开放一个让离
: 职员工可以对考绩申诉的管道。现场100多名员工以举手方式,一致否决资方的提议,劳
: 资调解失败。
: 100多名离职员工举手否决资方提议
: 台积电受害员工自救会的成员,从申请调解的17人,到上星期日开会的40多人,调解会这
: 天更来了100多人,人数快速地增加中,且除了竹科的2、5、8、12厂,南科的6、14厂也
: 有受害员工来参加,目前每场有2名代表负责连络。他们将於3月24日北上劳委会,向中央
: 政府陈情。
: 2009/03/11 苦劳报导「逼人离退台积八」台积电受害员工申请劳资调解
: 2009/02/18 公共论坛台积电不裁员的谎言
: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37067
这个案例对HR同业来说,无疑是一项打击或者说是形象破灭
台积电的HR在业界,多少年来的形象一直是本土企业的模范生
廖舜生还有一些台积电的HR主管是很多从事HR的人争相学习的对象
还有许多台积电出来的HR,在其他公司也的确很优秀
可是这次的作为,就我的感觉,用一个HR看台湾的本土企业
我觉得台湾的企业(老板)对於员工,基本上态度是很糟的
一个HR模范生、最佳雇主尚且如此,其他公司可想而知
而HR在这当中,则是沦为打手,连法律的底线也守不住
稍懂劳基法的人就知道,一般来说,除了适用免职条件的第十二条之外
资方单方面终止劳动契约都必须是用资遣的方式(第十一条)
用绩效考核淘汰不适任员工,不是资遣是什麽?
而且公司应该举证,员工确实不能胜任工作才对
我不相信台积电的HR不懂这个,问题是他们选择了顺从上意,做违背良心的事情
用这种假「员工自请离职」之名,行「资遣」之实,而且资遣的对象颇有争议
违法就罢了,可以说是无知、不懂法律,但明知而欺骗,这是最让我失望痛心之处
也许有人会说,企业为了生存,不得不用这样的手段
我想一个股价40、50元的公司,应该还不至於生存不下去吧
还有很多方式可以减少人事的支出,为什麽选一个违法又欺骗的方式?
在这个不景气的大时代,我觉得可以从老板的作为看到企业的价值观
身为HR的从业人员,选自己的主子,不可不慎,切莫沦为伤害同仁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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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总是乱世多於治世
为什麽?
因为大家见到皇帝,都是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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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211.48.207
1F:→ kcliao0408:但,我为了不为虎作伥,在这麽不景气的环境下自请离职 03/28 08:50
2F:→ kcliao0408:各位HR夥伴,你们会不会觉得我太傻呢? 03/28 08:51
3F:→ kcliao0408:只为了坚持HR的道德操守,搞得现在成为5.7%的小数点 03/28 08:51
4F:→ kcliao0408:各位夥伴,你们认为值得吗? 03/28 08:52
5F:→ kcliao0408:说真的,一直找不到工作的时候,是满後悔的.... 03/28 08:52
6F:推 finker:没办法...HR还是偏资方罗...跟主管一样也不能都做好人 :( 03/28 15:04
7F:→ finker:当然老板能主动"守法"是最好,但HR的底线至少要坚持"不违法" 03/28 15:05
8F:推 dcw327:心有戚戚焉...我们单位的惯常做法也是这样! 叹 03/28 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