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ius (树荫下的女孩)
看板HRM
标题Re: [发问] 人事冻结下的惨案
时间Sat Feb 21 04:17:21 2009
※ 引述《matic (请慢用.. NN  )》之铭言:
: 由於我们公司没有专门的HR
: 所以找新人这件事,变成了不属於人资专业的我的业务范围
: 去年由於种种因素,公司颁下了人事冻结的命令
: 但因为我们这一组其实有赚钱,主管甚至想要人事扩编
: 所以就想出了一个办法,以工读生的名义聘请新人
: 就是找到合适的新人後,请她体谅公司的处境,先做工读生
: 但是给她的薪水会与正职人员相同
: 新人也答应了,结果惨案就此发生,也就是我想请教专业人资大大的问题:
: 1.在新人A答应这样的条件後,做了两个多月的现在,主管又找了新人B与C
: 一样以工读名义聘用,三人劳健保都以最低薪资17280投保
: 这样有没有影响到他们的权益,是不是被查到会被罚钱什麽的
: 我想要有这样的资料去向主管争取调高她们的劳健保投保金额
劳健保金额是以三个月平均薪资来计算级距的,
只要他们有到劳工局去检举,公司是会被罚钱的。
: 2.其实目前人事已解冻,但由於我们流动率真的太大(组员才五人,去年走了十几人)
: 主管目前把工读期就看成试用期,也就是先工读→试用期(三个月)→正职
: 对於新人A,他也下了决定就是没有要升他的意思
: 说如果新人A愿意,可以一直工读到五月
: 他要升B与C(没说什麽时候),以後也不会升A,离职证明书顶多也只能开"工读生"给A
: 因为一直当工读生到五月也不是办法,所以A想要做到二月底就好
: 想请问,主管这样的做法A可领资遣费吗?
看起来这个比较像是自愿性离职,
资遣费的部份,要看公司愿不愿意给。
可能要直接跟公司谈吧~有时候这部份的弹性是很大的。
可是新人A年资也没多久,以新制来计算的话,
每满一年给予0.5个月的资遣费,最多给予6个月,
我想他还没满一年吧?
: 3.主管目前用新人都改用先工读的方式
: 可是对我来说,既然人事已无冻结,这样根本是没必要的作法
: 到底要怎麽样去说服主管不要再用这样的模式,可否请各位提供建议?
: 以上,谢谢大家的回答,我真的想很久了...
以工读的方式,请问他的薪资结构是以时薪、日薪、亦或是月薪来计算?
其实只要具有劳雇关系,就需要有劳健保、劳退等社会保险,
这是雇主必需去负担的成本,
是不是工读其实只能算是公司内部的定义。
对你们来说,可能是违法以最低投保级距为他们投保而已吧。
其实现在是因为整个大环境差,
目前政府因为是站在鼓励雇用的角度,
所以劳保局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只要没人去检举,其实也不会怎麽样。
这就变成雇主道德良心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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