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sa23 (Sa)
看板HRM
标题[发问]非自愿性离职的员工,丧假问题.....
时间Mon Feb 16 00:42:03 2009
想请教人资的各位~
因为公司一位员工被告知欲资遗,也有依照劳基法在十天前告知
(工作未满一年...)
该主管是请那位员工在往後十天可以不必来上班,
但一样会给付那十天薪资(等同预告期十天工资)..
而该员工提出一个问题:他原本打算请丧假,有六天!
如今被告知资遣~是否应给付他丧假六天的薪资呢?
注:该员工在2/12被告知资遣,但亲属死亡日期为2/9....
但还尚未开始请丧假哦!!
请问一样得给付他原本可以请的六天丧假之薪资吗?
(劳工局解释是:若员工尚有丧假剩余时数,是得给付的....我想问的是~完全还没
开始请丧假的话,也是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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