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piher (pipiher)
看板HRM
标题[发问] 离职员工要劳资调解
时间Fri Jan 16 22:39:23 2009
我是补习班的主管
在08年的八月我应徵一位女老师
她带三四年级(有签一年约)
九月时仍有12个学生
到十月就成了10个
她带学生成绩非常差
(例如一张学校数学考卷全班有22人九十分9人八十分两人七十分, 那两人就在她班上)
错就在我
第一次月考时就应该请她走(合约当中有一项 教学不利......)
只想说再给她一次机会
我又再从头开始教她
但是第二次月考前的平时考周(我们这学区都会在月考前一周,考平时考)
学生还是考不好
家长开始有怨言(那时已是11月底)
所以在11/29我就问她
要做到这次月考完 还是今天
她说做到今天(拜托 我又要带她的班又要带我的班)
结果
她跑来公司拿钱时(薪水+劳健保)
跟我要十天预告工资(我那时不知道这条法令),我当然不给
她说要告我
结果她跑去劳工局协调
我之所以不给
是因为她教学不认真(七八位学生评量都没完成)
又让学生流失
我又没有将她的薪水倒扣
该给的都给了
我也询问过她的意见
为什麽做不好 害我们少收入 又可以当受害者要求这些钱??
请各位乡民可以给我一些意见??
我的心好荒,第一次遇过这种事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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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3.169.25
1F:→ Beastawad:举证吧 前述事项有证据的话看起来你什麽都不用给她 01/16 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