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wirl (朝气)
看板HRM
标题[发问] 投保劳健保,但未给付薪资
时间Thu Jan 8 12:20:26 2009
敝公司年中会有3个月针对某类型的新进员工进行密集的职前培训,
以往这些新进同仁都是通过结业评监後才算公司的正式员工,
因此培训期间没有支薪、劳健保、食宿,且需缴交一笔3万元保证金,
但不需缴交培训学费,且所有教材免费
(因公司性质属音乐才艺教学,教材教具非常非常的多)。
培训的课程3个月的每周一~五整天,
除了授课讲师的钟点费(约30多万)外,
加上教材教具的支出(每人2.5万元),
整个支出约要60多万了,
现在公司的营运又不如以前,
因此想利用「立即充电计画」补助课程。
但这样势必将这些新进员工加入公司的劳健保,但未给付薪水,
(公司对於劳健保与劳退的费用是可以接受的)
如果在培训的切结书与合约上都有清楚注明,
当新进员工未通过结业评监,也让他填写自愿离职书,
这样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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