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bries (debries)
看板HRM
标题Re: [发问] 合约内提前离职
时间Mon Jun 23 00:20:38 2008
※ 引述《zellkb8 ()》之铭言:
: 原文恕删~
: 就针对提前解约罚款的部份
: 除非该公司可以具体提出可以不用参照劳基法里离职预告期的正当理由
: 不然通常跟劳基法抵触了通常还是无效
: 该公司也不可以从薪水中直接扣钱
试用期是否有劳基法解雇事由的适用 这之前有讨论过
行政机关与法院目前见解是不太一样的
不可以从薪水扣 这是因为不能预扣工资 但并不是没有讨论的空间
: 但是~但是~
: 以上是属於劳基法的法理部份~
: 当出现上述情况 该员工违反公司的契约有赔偿问题时
: 该公司想寻求赔偿金额 只能上法院 要求该员工付赔偿金额(但还是不能从薪水中扣钱)
: 不过老实说~公司想赢得这种官司 蛮难的
台北地方法院 已经有过银行行员在试用期期间走人
被银行求偿成功的案件
老实话 我是觉得试用期辞职 要人家赔偿 有点苛刻
但形势比人强 因为法院有判决
: -------------------------------------------------------------
: 以上我说的跟前一位版友所回覆的立场比较不一样
: 不过我的部份是以前主修相关劳工法规时老师所提到的
: 出社会後刚好有机会跟几位目前已经在劳工局劳委会服务的学长姐讨论过这问题
: 得到的是这个答案
: 所以都参考看看罗~希望可以帮到你^^
刚说过 有关试用期的问题 主管机关与法院见解是不太一样的
再者 劳工局劳委会服务的公务人员 很多是约聘的
甚至不是劳工系、法律系出身的 有时候他们的回答要看人
另外,违约求偿 除非是自愿赔偿 否则当然是以诉讼为之
原post的违约赔偿 我记得好像是两个月薪资
印象中不到五万元
原post朋友的公司如果真要求偿 律师费及裁判费加起来都不止五万
可以跟他赌一赌 不赔 等他来告 赌他会觉得划不来而不告你朋友
不过 公司里面有法务人员的话 那就比较没办法了
因为这种案子 小额诉讼程序就解决了 很快的 只要是法务人员就会做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8.40.179
1F:推 zellkb8:我跟我学长姐都是劳工系毕业的 06/23 09:19
2F:推 zellkb8:不过我是觉得还是要看这系列文原PO的契约赔偿理由是什麽 06/23 09:23
3F:→ zellkb8:才比较准 06/23 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