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s520vincent (阿盛)
看板HRM
标题Re: [发问] 想请问大家失业津贴一事
时间Tue May 13 22:26:27 2008
※ 引述《iris020574 (乔)》之铭言:
: 我们公司有位同仁,她离职了,事实上来讲,也不算是离职。
: 他当初原公司没有发年终给他,因此他离职了,我们公司就先留住他,先留了三个月,
: 三个月一到,他就跟我们公司请辞了。
: 不过他还有家庭要养,他想要申请失业补助金,我们公司可以怎麽帮忙他啊?
: 查了一下劳基法,都说一定要公司营运不佳或是该部门突然缩编,要不然就是该员工
: 不适任,因此将该员工辞退。如此劳工工才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
: 我们公司营运等等都很正常,我不知道我们要填上什麽理由,才能帮助他领到失业补助金
: ?????
: 请大家帮帮忙了,谢谢大家。
这位大大是非常有良心的,还会站在劳工角度替他设想,
要领失业补助要先符合以下资格才能领取:
1.依据"就业保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失业给付:被保险人於"非自愿性离职"办理退保当日前三年内,
保险年资"合计满一年以上",具有工作能力及继续工作意愿,
向公立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自求职登记之日起十四日内
仍无法推介就业或安排职业训练
失业给付金额=退保之当月起前六个月平均投保薪资百分之六十发给,最长
发给六个月。
2.本法所称"非自愿离职",指被保险人因投保单位关厂、迁厂、休业、解散、
破产宣告离职;或因劳动基准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但书、第十四条及第二十条
规定各款情事之一离职。
凡是非自愿性离职者,公司依劳基法第十七条皆须给予资遣费,但自九十四年七月
实施劳退新制後,资遣费的算法与旧有条款不同。
新制:(以案例员工为例)
资遣费=月平均工资x0.5x3/12 (工作一年为0.5个月,未满则依比例计)
故贵公司如想帮他,必须给予资遣费,而失业补助他也不一定领的到,必须符合上面
就保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大概就是这样。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7.199.72
1F:推 eekas:挺完整,推一个 05/15 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