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PCHR (人力小天使)
看板HRM
标题Re: [发问]关於离职预告时间?
时间Thu Nov 15 16:24:51 2007
: ※ 引述《eekas (依卡斯~ )》之铭言:
: : 跟主管讲好、交接好...再走吧
: : 不然你遇到硬一点的...
: : 15日你走了-->还没交接离职手续未完成、契约未终止-->16日起连续三天没来,算旷职
: : 之後你领到的是开除证明而非一般的离职证明
: : 阴一点的...要栽赃个东西不见或业务未交接的损失给你然後要你赔...其实也不难
: : 结论就是:跟主管好好讲...说不定你隔天就可以走了
: 延续这个问题再提一问
: 若在刚满三个月那天提离职
: 并且当天及之後也无法再去上班
: 是不是就跟提前10天预告雇主这条无关
: 再问 若没有拿到离职证明
: 应徵下份工作也不提此事(但此份工作有劳健保)
: 会被发现吗?
: 最近遇到麻烦的问题,逼不得已只能做出这种决定
: 谢谢回答
老实说
求职者要明天或下一秒就消失
依现行法令来说
雇主除了提起损害赔偿之诉
其实是拿你没皮条的
如果
真的有很麻烦的事,坦白说清楚,大多数的老板和HR都愿意协助的
我还是非常不赞成当下或隔天就不出现这种行为
业界很小
我就遇到很多以前这样的人来我之後的公司求职
我会在HR意见上加注的
至放离职证明
要看你之後的公司在不在意
重要的工作我都要求一定要前任公司的离职证明
刻意隐瞒曾任某公司
当下也许公司主管和HR不会发现
不过,我通常对工作和工作之间的间隔时间会问清楚
经验法则告诉我
这样的履历大半都有问题
供你作参考
孩子.. 老实跟你公司说说吧
别不告而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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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2.164.147
1F:推 miffyro:谢谢回答我已经向主管告知并且补上交接手续希望将伤害减低 11/15 18:37
2F:推 eekas:CPC是生产力还中油?? :P 11/15 21:29
3F:推 kcliao0408:我有遇过报到10分钟後就消失的员工耶 11/18 17:34
4F:推 CPCHR:都不是..我们是民间公司 11/26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