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shsbug (只记得无敌铁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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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Re: [劳资] 公司改名 留用员工领资遣费即年资归零?
时间Fri Oct 26 23:10:42 2007
※ [本文转录自 PttLifeLaw 看板]
作者: sunhappy (苦哈哈的日子~~ 谁来救我) 看板: PttLifeLaw
标题: Re: [劳资] 公司改名 留用员工领资遣费即年资归零?
时间: Thu Oct 25 23:07:43 2007
※ 引述《skysheep (忍耐 ="=)》之铭言:
: 我爸爸在甲公司待满了15年满55岁 使用旧制
: 这15年中 前五年公司是用甲公司的名称
: 後来换了乙公司名称 但负责人是相同的 所以对年资没有影响
: 因公司改名称 有些员工被遣散 但所有的人都领有遣散费
: 我爸爸这5年的年资拿到3个月的资遣费
: 不过他还是一直在同一家公司工作
: 现在我爸要自请退休
: 可是公司负责人说 我爸已经有领资遣费
: 所以前面五年的年资都不算要重来
: 因此我爸不能自请退休?
: 这样合理吗
: 我查过劳基法第20条 (事业单位改组或转让)
: 留用劳工之工作年资 应由新雇主继续予以承认
以下是给你的建议,要尽速去查询,因为越慢对你爸越不利(因为你爸不去上班了):
1.查询旧公司到底是结束营业&清算?还是单纯更名?
要查询很简单,去查询你爸劳工保险卡上面的投保单位名称,
去全国工商登记资料系统查询
http://gcis.nat.gov.tw/pub/cmpy/cmpyInfoListAction.do
以新旧公司的名称下去查询,看看新旧公司是属於同一个公司还是分属两个法人格,
如果只是单纯改名称或是改组转让倒是无所谓,因为无碍於年资计算,
但是只怕旧公司是a公司,新公司是b公司,属於不同法人格,虽然同一个负责人,
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你爸爸是受雇於不同家公司(即使公司在同一地点),
这样将使你爸眼中看起来公司并无变动只是改名称换招牌,但是从法律上来看,
早就换成另外一家公司在雇用你爸爸,所以劳工必须要在公司改名称或换招牌的时候,
去查询劳工保险卡上的投保单位是否有变动,并查前後两家公司是否属於同一法人,
这样才能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
而前述你所提到的劳动基准法第二十条规定,感觉跟你爸爸的情况不见得有关,
因劳动基准法第二十条所称「事业单位改组或转让」,
改组是指公司依公司法之规定变更其组织型态,
而转让是公司原负责人将公司卖给另外一个人,当时後公司的转变不见得跟两者有关,
最坏的情况就是原负责人成立两家公司,然後偷偷把员工转去另外一家公司,
假如旧公司清算结束倒闭,那旧公司年资则形同消失不见,
因为当时候旧公司有发资遣费,所以我会设想这是最坏情况
2.尽快去劳工局提起调解(因为事关退休金金额较大,所以调解比较好)
尽快去工作地点所在地之当地县市政府劳工局提起申诉&调解,
顺便查询一下劳工局义务谘询律师时间,把第一项查询结果跟律师说,
问问看律师目前情况是如何,未来上民事法院诉讼有没有机会胜诉,
因为退休金往往都是数十万到百万,上民事法院诉讼也可能是必经之路. = ="
问过律师之後,应该对於自己的处境有一定的了解,接下来将会面对:
劳工局调解--> 考虑要不要上法院诉讼
如果想要继续调解看看亦可至乡镇市公所有调解会可以去申请招开,
多开一次调解,就多一次和解机会,只是双方要有意愿和解才有用,
只是如果雇主不愿意来,那最後仍免不了上法院诉讼.
(还有调解委员都是为了和解而开会,所以目的是和解比较不在乎法律,
也不见得会完整的考量到所有情况,所以对调解委员不满意,
那也是正常的,因为很多人都对调解委员都不满意,但是了解她们的目的之後,
也就习惯她们的思考逻辑,只能说调解委员优劣还差蛮多的 = =")
: 我爸爸在一个月前就提出退休申请
: 一直到退休当天负责人说不准退
: 我爸很气 认为自己在合理范围内提出退休 便没有继续上班
: 还有另外一点 我爸一直是使用旧制
: 但老板私底下把他们员工的劳退都改为新制
: (公司自己签名 未告知员工 没有资料让员工留底)
: 另外还有一点 公司退休金与劳工退休金是否相同?
: 拜托强者解答一下 我爸现在很慌
: 那是家烂公司 加班没有加班费 假日要上班
: 没有特别休假 加上我爸没有去上班了 现在有点骑虎难下 囧>
你老爸应该要确认第一项查询之後才行退休之权利比较好,
因为怕是怕新旧公司为不同公司,万一为不同公司,
搞不好新公司会抓着你爸连续旷职三日予以开除,这点就有点棘手,
所以奉劝有劳资争议的劳工,在劳资争议结束之前最好都继续去公司上班,
除非被公司拒绝你上班(也最好有证人或是其他证据可证明),免得被公司抓到这条.
接下来说的对你爸爸比较有利一点,公司私自签名代替劳工转换退休金制度,
这一点足以构成刑法伪造文书罪,这一点负责人应该难辞其咎,
这也不用担心资料没有存底问题,因为劳保局应该会有文书存底,
要转换退休金制度,必须有劳工签名的同意书,公司要转换应该也要把同意书文件,
送往劳保局审核,所以如果认为公司有伪造文书,
亦可向劳保局调阅自己的同意书文件,从上面看下来只有这点对你爸比较有利,
可作为谈判的筹码,要求老板给退休金.
如果新旧公司为不同的法人格,建议能拿多少就拿多少,因为不同法人格差异很大,
如果是这情况下,因为退休要件不够,能拿多少退休金就拿多少退休金,
怕是怕雇主根本不给,亦或是如果没闹太僵,你老爸再回去工作至退休要件满亦可,
之後调解的情况变化性很大,最好先了解你爸爸的情况跟优劣势,
再慢慢判断该怎麽去谈和解跟思考民事诉讼途径.
以上为个人见解,有错请指正.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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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kysheep:谢谢您~年资的问题以请教劳工局相关人员确定是相同的年资 10/26 00:02
2F:→ skysheep:但我会请我爸再去确认一下法人格这件事 谢谢! 10/26 00:02
3F:推 Rechtmann:看一下公司的统一编号是否相同啊 10/26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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