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nnie0117 (lucky)
看板HRM
标题Re: [发问] 有关非上班时间参加教育训练...
时间Thu Oct 18 00:29:23 2007
可参考(81)台劳动二字第33866号函释:
雇主强制劳工参加与业务颇具关连性之教育训练,其训练时间应计入工作时间。惟因训练
时间之劳务给付情况与一般工作时间不同,其给与可由劳雇双方另予议定。又训练时间与
工作时间合计如逾劳动基准法所订正常工时,应依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计给劳工延长工时
工资。
※ 引述《Mavis (祝你开心*≧▽≦*)》之铭言:
: 请问如果在非上班时间(也就是下班後或假日)去上课(教育训练,公司派去参加的)
: 那这样算加班吗?有没有法规是这种情况下,超出几小时才有算加班??
: 另外,如果公司加班是用补休而非给加班费的方式,是OK的吗?
: 麻烦指点迷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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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4.113.188
1F:推 Mavis:那假如训练时间与工作时间合计未逾劳基法所订正常工时 10/18 22:50
2F:→ Mavis:是可以不计延长工时工资吗??多谢解答... 10/18 22:52
3F:推 kelly1206:计不计加班费 应该是看雇主与劳方的约定工时 10/18 23:09
4F:→ kelly1206:例如一天上班八小时,某天上课就上了十个小时.若是如上所 10/18 23:10
5F:→ kelly1206:述颇具关联性之教育训练,那麽.应要给2个小时的加班费 10/18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