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bries (deb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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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发问] 例假工资怎麽给
时间Mon Oct 15 22:28:26 2007
※ 引述《eekas (依卡斯~ )》之铭言:
: ※ 引述《debries (debries)》之铭言:
: : 资料来源:最高法院民事庭所制作具有参考价值裁判要旨
: : (87年1月至87年12月)
: : 裁判要旨:(一)略
: : (二)劳动基准法第36条所称劳工每七日中至少应有一日之休息,
: : 作为例假之规定,於劳工连续工作在七日以上者,始有适用。
: : 原审认被上诉人张某等二十人及徐某虽有工作不及六天,
: : 或仅有工作二、三天即休息,或一个月仅上工六天之情形,但
: : 仍得请求例假日之工资,亦有可议。
: 可以参看 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349号 裁判
: 所谓连续七日是指「连续雇用期间而言」,不以「连续工作七日」为限
: 所以虽然请事假,他还是在公司的「雇用期间」喔!
嗯恩 看来最高法院亦存有歧异见解
只是一般劳工很难单纯只为了例假工资去告雇主
诉讼成本划不来
不过 如果是夹带着其他请求一起告的话
这个讨论就很有实益了 例如 被非法解雇 告资遣费
顺带要求例假工资之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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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8.48.113
1F:推 connie0117:公司行之有年,一直觉得有疑,又找不到明确之函释, 10/15 23:56
2F:→ connie0117:又不敢冒然建议,谢谢各位大大提供宝贵意见罗! ^_^ 10/15 23:59
3F:→ connie0117:我会找时间问问劳委会服务专线,之前有次经验,问完後 10/16 00:02
4F:→ connie0117:问完後马上函释,若有再跟大夥分享罗! 10/16 00:03
5F:推 eekas:提建议前得三思喔...拿掉既有的福利...小心得罪所有的人 :P 10/17 00:28
6F:推 connie0117:员工很聪明的,若改一定很多人改於星期一离职...^^" 10/18 00:33
7F:→ connie0117:感恩提醒^_^ 10/18 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