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rganic (organic)
看板HRM
标题Re: [发问] 假日加班的问题
时间Fri Oct 5 16:10:20 2007
谢谢你们的见解,
推 sakee:解释令归解释令,实际上没听说有人加个一小时也多给一天的 10/03 18:03
-->这到也是,红绿灯参考就好,闯红灯不被警察抓到就OK
推 deadone:这则解释令有点行政凌驾司法的倾向,法院不见得理它...Orz
-->请问如何看出凌驾司法的语意?劳动法不也是行政法吗?为此去电劳动条件,官员说发函...
非质疑,是真的想搞懂
有先进的指教,才能让人免於风险
※ 引述《organic (organic)》之铭言:
: 但是解释令确有,不知大家怎麽看?
: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八十七年九月十四日台87劳动二字第○三九六七五号函
: 劳动基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工於休假日工作,工资应加倍发给。所称「加倍发给」,系
: 指假日当日工资照给外,再加发一日工资,此乃因劳工於假日工作,即使未满八小时,亦
: 已无法充分运用假日之故,与同法第三十二条延长每日工时应依第二十四条按平日每小时
: 工资额加成或加倍发给工资,系於正常工作时间後再继续工作,其精神、体力之负荷有所
: 不同。至於劳工应否延长工时或於休假日工作及该假日须工作多久,均由雇主决定,应属
: 於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事宜,尚难谓有不合理之处。故劳工假日出勤工作於八小时内,应依
: 前开规定办理;超过八小时部分,应依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办理。
: ※ 引述《sandrakao (sandra)》之铭言:
: : 劳基法中所谓所谓"假日加班加倍发给"的规定中,由於公司在休假日已发您一天的薪水了
: : 因此如果假日当天加班2小时,公司应再给2小时的加费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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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5.82.148
※ 编辑: organic 来自: 59.125.82.148 (10/05 16:13)
1F:推 deadone:劳动法是介於私法跟强制法之间...行政是指行政权,司法是 10/05 21:02
2F:→ deadone:指立法院的立法权,不过在这边不用讨论太多法律啦 ^^ 10/05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