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other (陈金锋帅啊)
看板HRM
标题怀孕三保
时间Tue Sep 18 12:01:29 2007
现行法令对怀孕妇女之保护:
第一保:应停止工作并给予产假(劳基法第50条及两平法第15条)
第二保:得申请改调较轻易工作(劳基法第51条)
第三保:不得随意终止劳动契约(劳基法第13条及两平法第11条)
相关函释:劳动三字第0910035173号,有关1星期及5日产假
(88)台劳动三字第00246号,有关劳基法第50条
(91)台劳动三字第0910055077号,分娩与流产的定义
(90)台劳资二字第006580号,女工怀孕,雇主得否终止契约
法令查询网站:
http://laws.cla.gov.tw/Chi/Default.asp
育婴留职停薪相关规定:
育婴留职停薪实施办法第2条、两平法第16条、17条
怀孕歧视5大类型:
1.求职遭拒 2.禁孕条款 3.假调动真逼退 4.不当解雇 5.刻板印象
怀孕歧视申诉重点:
1.先就涉及怀孕歧视之情事谘询,可洽县市政府劳工局
2.寻求援助及面对压力,民间团体、社工及政府部门的协助
3.蒐集证据:书证(工作规则、人事命令、奖惩公告、薪资单、相关文件、已批准
请假单、email、网路留言讯息…等)、人证、录音
以上资料转载自台北市政府劳工局的文宣:两性工作平等之怀孕歧视篇
以下是小弟的心得:
政府的法令其实对劳工的保障还蛮多的,但是要有保障的功能,劳工自己必须要先了解
,劳动争议是不告不理的方式,所以一般人不了解,自然雇主就敢乱来,无论是劳保、
健保、劳工退休金、两性平等、育婴留停等,都是劳工的权益,自己的权益应该要重视
才对…。
身为HR的从业人员,我觉得自己应该也要找遵守法令的公司上班,有义务教导雇主这些
法令的规定并告知违法的风险,同时身为HR也应是同仁们谘询的对象。所以我觉得,即
使做HR目前没有接触劳动法令,也应该找机会自修自学,因为这些东西是HR的基本功,
到哪家公司都用得到,而且懂的这些法令不但对自己的权益一清二楚,也可以帮助身边
的朋友家人。
以上与大家共勉之~
--
自古以来总是乱世多於治世
为什麽?
因为大家见到皇帝,都是 Orz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228.56.37
1F:推 Jtod: 感谢分享 05/30 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