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ronie (i姊姊)
看板Gossiping
标题[爆卦] 海生馆鲸鲨放流事件始末(Q&A)
时间Sun Jul 14 10:45:38 2013
海生馆鲸鲨放流事件的始末,徐华逊博士公布在Facebook
请大家自己评断吧 ( 转贴已经过他本人同意 )
http://ppt.cc/4MvX
https://www.facebook.com/wsgohome
(海洋大学徐博士的参与记录)
徐华逊博士任职於海洋大学鲨鱼永续研究中心,研究鲸鲨多年,
因此参与此次野放。并非海生馆,海景公司,或动保团体的员工。
继续转贴徐华逊博士最新的文章,所有完整事件经过
请参阅 "海生馆鲸鲨放流事件始末(上)(中)(下)三篇文章
这篇则很清楚回答许多人对本次鲸鲨野放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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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我想就这次鲸鲨放流事件,来谈谈从蓄养到放流的过程,一些
问题的讨论,从我的观点及想法来看,当然如果我没有讲到的,可以
在下面留言继续讨论,不过这边我就不谈论到底该不该有动物园或
水族馆?到底该不该养宠物?到底该不该吃肉?等等之类的问题了!
Q 海生馆当初该不该养鲸鲨?
A 除了这两天放流的这尾,当初陆续共养了三尾,包括当时最火红的
嘉嘉。2005年开始养这尾鲸鲨,在当时还没全面保育的阶段, 如果
没有蓄养,就是上了餐桌,除非是超过当时的配额後才误补的,就可能
会直接放流或请我们学术单位去标识放流。
Q 当初是如何决定要野放的?
A 据说在几年前海生馆就有建议海景要进行野放(这边可能要有人
补充详细),但是海景公司一直不愿意,并请海生馆公部门拟定野放
计画,还说放了之後会造成营运损失(这边可能也要有人补充实情),
所以一直拖到今年,在多个动保团体及立委的压力下.终於决定野放。
不过其实就拟定野放计画的部份,我觉得海生馆大可以拟定或者
委托其他学术单位拟定或者和其他学术单位合作共同拟定。不过
产权是在海景手上,最终要不要放还是要看海景决定,而野放过程的
费用是由海景出或海生馆出,这我就不知道了。
其实我觉得整个BOT的制度是很奇怪的,海景拥有蓄养生物的产权,
而且是民间公司,所以除了舆论压力之外根本也无法奈他何;而
海生馆公部门每年从海景获得固定的权利金(照合约),所以除了要
承担所有的赞美或骂名之外,权利金也不会减少或增加(若有不对
请指正或补充)。
这样就会有可能造成,海生馆养了一百样东西,但是研究人员只能
专注在其中二十样上面,然後又没有足够的权利金来支付跟其他
学术单位合作的另外八十样东西的研究,而鲸鲨可能就是那八十
样里面的其中一样。至於海景呢,它主要是自负盈亏,其他研究
调查等等之类的,如果合约没注明似乎也就没必要。若真是这样,
海生馆又有什麽机制能够兼督海景呢?
Q 若鲸鲨继续养在馆里会不会比这次野放好得多?
A 鲸鲨可以长到十七公尺左右,海生馆的缸体绝对无法负荷。现在鲸鲨
已经超过七米了,行为已经开始僵化(只会逆时针绕圈),而且游泳时
会侧翻(也就是我们在大玻璃前面看到的时候,大多是看到腹部多於
整个侧面),虽然健康情况尚可(从前面两次放流的过程,可以看出
鲸鲨的身体健康还算不错,除了脑以外;至於尾部的伤,我本来以为
是烂肉,不过看起来更像组织增生的血管瘤,然而兽医比较专业的
说法是像人类的蟹足肿,所以暂时是无碍的),但是再待下去,身体摩擦
的情况只会更严重,脊椎弯曲的情形只会更严重,甚至因为缸体的限制
而不会再长大或者神经错乱出现行为异常甚至暴毙,什麽时候会发生?
不知道,不过肯定很快。
如果继续养在缸里面可不可以让鲸鲨死得更有尊严?譬如说到某个程度
的时候进行安乐死。
或者死得更有价值?所谓有价值可能就是学术或教育的价值。
学术价值的部份我就觉得海生馆没有做好,陆续蓄养的三尾鲸鲨,
有没有任何学术研究?没有学术研究的话,有没有固定时间纪录成长跟
行为模式?有没有固定时间拍照?有没有抽血检验(冲绳水族馆是有抽血
的喔)?从放流前海生馆一直说六米多到实际测量时是七米二,我就觉得
可惜了。不过可能就如同我上面说的另外八十样东西吧!
至於教育的价值,不要再说每年有多少多少游客进到海生馆了。有多少
游客是为了看鲸鲨的呢?有多少游客在看了鲸鲨听了解说之後对鲸鲨有
更多更深的认识的呢?这些都是可以进行比较严谨定量及定性的调查。
我们就曾在海生馆出口作过问卷调查,结果有很高比例的游客,对於
鲸鲨是鲨鱼而不是鲸鱼的认知仍然是错误的啊!另外就是,如果鲸鲨在
缸里死亡(安乐死或暴毙),包括之前死亡的那尾,是否可以做成展示标本
,像冲绳水族馆对巨口鲨做的那样,一半是鲸鲨的外部构造,另一半是
内脏骨骼的构造等等。
Q 野放的时间适合吗?
A 从年来看,若能够早个几年当然是最好,但如果是明年呢?根据海生馆
当时的入馆资料是两米三,到最後我量测的体长是七米二,蓄养八年多
的时间也就是平均一年会长大约六十公分,虽然成长速度会越大越
递减,但是到了明年可能也要将近七米五了,肯定在运送以及放流的
过程会遭遇更多困难及风险,所以如果在完善的放流计画下,今年放
最好,当然,放流计画是要完善的。
从月来看,四月到七月上旬是比较适合的。七月开始台风季,十月东北
季风开始到隔年三四月,海况很难掌握,再者三月到六月是过去台湾
误捕鲸鲨的高峰,表示这个时候可能有最多鲸鲨经过台湾,显示海洋的
环境在这个时节对鲸鲨是最适合的,所以再延下去,可能又是明年了。
从日来看,最後一次放流前的会议我有参与(七月二号),海生馆就潮汐
的变化想要在四号野放,但是海景公司说那个时候太赶人员机具还没
到位(不是三四月就知道要野放了,海景在搞什麽东西),然後又说那
几天收了很多的夜宿海生馆活动的顾客,因为大洋池前面要净空所以
再一一通知客人取消夜宿有一定困难,希望延到十三号到十五号,最後
我是在七月五号才被通知说他们协调决议要十号放流,其实我觉得
野放是件好事,就让夜宿的客人看搬运的过程又何尝不可呢?另外定置
网业者是说,那个箱网早就传在等了,不早点放,等到现在他们正在
收网作业正忙的时候才要放,他们也是有困扰。
从时间来看,本来是两点要开始作业,後来提前到一点。因为我们无法
预测赶鲸鲨进网会花多久时间,所以这部分我觉得是ok的。但是放流的
时候还在涨潮(四点多),也许可以在预定放流地点等到满潮後(七点半)
再割网野放。
Q 野放的地点合适吗?
A 这部分我在野放事件中集有表示过意见就不再赘述。
Q 离岸远一点放会不会更好?
A 其实这是结果论,如果鲸鲨的行为跟野生的近似(在决定放流後据说
海生馆就开始改变其摄食习惯,包括改变时间及摄饵行为等,希望能跟
野外的族群相近,不过是不是真的有做我就不知道了),远近是没差的,
运送越远反而还提高运送的风险,拖着箱网船速可能只能一节左右,
而且箱网在运送的过程底部会变形,进而限缩鲸鲨的空间并造成紧迫。
不过如果在第一次的搁浅事件发生後,其实应该就要知道,这尾鲸鲨的
行为模式有很大的问题,可能就要承担运送的风险,以绑缚运送或者
再引导回箱网,然後运到更远的外海(也许至少12海里外或洋流经过的
水域)野放,甚至,要有运回馆内的准备,然而海生馆或海景在野放後
并没有任何的人员及船只留在海上监测,这点值得好好检讨。让鲸鲨
发生第二次搁浅,实在太不应该。
Q 为何最後要解下卫星发报器?
A 这点我在下集有解释过,也就不再赘述。
Q 为何不设置中继站,让鲸鲨适应自然环境後再野放?
A 这其实是我一开始的诉求,我甚至写信去国外请教专家对於设置中继站
的想法(两位水族馆鲸鲨饲育的专家,两位是鲸鲨生态专家,一位是鲸鲨
行为研究人员,一位是大型鲨鱼标识放流的专家),结果一位认为可设
可不设,其他五位认为设比较好。国内的部分我跟庄守正老师以及刘光明
老师都认为要设中继站,中研院的邵老师则认为不是非设不可。
就实务上,馆方找不到比缸体更大的箱网(花莲本来有一组五十公尺乘以
五十公尺的但是已经损坏),要订做在今年是来不及了;若是放在定置网
里(将定置网入口封起来就可成为超大箱网),则定置网业者在渔期以
渔捞作业为主并不愿意出租给馆方作为中继站所用(或者租费将是非常
非常昂贵)。
从这次野放鲸鲨事件,让我觉得:
1. 如果蓄养的生物(至少就鲸鲨而言),出现固定的行为模式,或者会一直
接触缸壁甚至出现擦伤,那就表示缸体太小了。
2. 如果蓄养的时间太长(也许不用到八年),又出现固定行为模式的话,野放
之後其行为将会很难改变,因此需要设置中继站先适应环境,并且必须
即早计画。
3. 虽然海生馆在当年抢救下会上餐桌的鲸鲨,但是把鲸鲨饲养得太大也
太久了,馆的缸也许只能容纳五米五以内,到六米可能是极限了。
4. 蓄养这种大型生物,在蓄养前就应该即早拟定照护计画以及野放计画,
甚至运送到国外较大的水族馆,也是选项之一。
5. 我无法认同海景或海生馆只能提出每年进馆多少人因此有多少人接受
到海洋教育,但是却没有任何的学术报告或调查报告,如果认为鲸鲨
是你们的明星物种,是主打,那又怎麽能没有进行研究调查呢?那如果说
我就是要靠鲸鲨赚钱,然後把那些钱利用到更有价值的海洋教育或海洋
研究上面,那我无话可说。
6. 我相信这次放流过程海景跟海生馆的人员都很尽力很认真,平常在照护
鲸鲨的人员也都很尽力很认真,但是尽力、认真跟专业不尽然相等。
把鲸鲨养活是一回事,把鲸鲨养得不要变成神经病是另一回事;把鲸鲨
安全的野放是一回事,确保鲸鲨回归大海回归野生族群又是另一回事了。
就鲸鲨而言,我的专业在渔业生物学,标识放流以及洄游生态,并非全知全能,
生理方面要请教兽医,行为方面有更专业的专家,蓄养方面我更是外行,唯有
让更多专业的人员投入整个计画,以更开阔的心胸进行合作,整个活动才有
可能圆满成功。
希望我们能更谦卑也更感恩,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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