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vefishfis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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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板规四政治人物亲属的规范
时间Sun Feb 2 10:12:11 2014
‧ 文章内容讨论特定政治人物(现任、曾任或退休之总统、副总统、政务官、政党高层
、民意代表、竞选总部发言人及常於媒体发表意见之相关幕僚及其亲属)相关事务或
是讨论主题为政府职务、组织、国家议题、政治议题且文章有八卦,即视为政治八卦
。
板规四上面写了问政治人物的亲属也算是政问
我想问的是政治人物的宠物算亲属吗
如果我问阿扁养的勇哥或马英九认养的马小九算不算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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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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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4.204
1F:推 zx97009:你可以问看看 02/02 11:20
2F:推 hateOnas:你的这个算 02/02 16:29
检举王我刚刚看了民法亲属篇
宠物没被定义为亲属耶
第 一 章 通则
第九百六十七条
称直系血亲者,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之血亲。
称旁系血亲者,谓非直系血亲,而与己身出於同源之血亲。
第九百六十八条
血亲亲等之计算,直系血亲,从己身上下数,以一世为一亲等;旁系血亲,从已身数至同
源之直系血亲,再由同源之直系血亲,数至与之计算亲等之血亲,以其总世数为亲等之数
。
第九百六十九条
称姻亲者,谓血亲之配偶、配偶之血亲及配偶之血亲之配偶。
第九百七十条
姻亲之亲系及亲等之计算如左:
一 血亲之配偶,从其配偶之亲系及亲等。
二 配偶之血亲,从其与配偶之亲系及亲等。
三 配偶之血亲之配偶,从其与配偶之亲系及亲等。
第九百七十一条
姻亲关系,因离婚而消灭;结婚经撤销者亦同。
※ 编辑: livefishfish 来自: 140.112.71.23 (02/02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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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推 Bignana:看内容。 02/02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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