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rmesKing (Hermes)
看板FuMouDiscuss
标题Re: [闲聊] 真的很痛恨星期六的大肠花
时间Mon Apr 21 14:42:17 2014
※ 引述《ckchi (飘)》之铭言:
: 家里的长辈最大的问题在於很重视「秩序」。
: 红衫军的时候他们也骂很凶,
: 至於推文中的「泛蓝艺人」把SEX挂口中之类的,
: 基本上是封杀,类似节目完全不会看,
: (事实上,他们不太喜欢看综艺节目)
: 偶尔看到类似的新闻他们也是会骂。
其实标准能够齐一就要给你家的长辈一个赞了!
既然不是双重标准的问题,那麽我们针对价值观的差异进行讨论就可以了。
为之前劝你放弃道歉,
因为还能沟通的对象是不应该被放弃的。
--
: 家里的长辈对这件事的看法是:
: 「我根本不同意什麽『违法但具有正当性』,
: 政府做了什麽不该做的事就是用选票来表达意见。」
: 「你认为政府做不好就去罢免,不要在那边『乱』。」
: 「政府是你自己选出来的,就要自己去承受。」
政府是人民选出来的,但选票不是投下去就让政府一票玩四年!
所谓的民主除了服从多数以外,最重要的就是
「持续监督」。
因此,我们宪法明定赋予人民「直接民权」来监督代议政治的「间接民权」,
也就是「罢免、创制、复决
(後二者没配合立法,略过)」。
到此为止看的出来你家的长辈都还算认同,接下来就是争议点了--
「集会游行」。
我们为了让不同的声音可以被传达,在
宪法保护了人民的言论自由、集会游行自由。
而那些「抗议」的行为,并非作乱骚动、政党恶斗,他们其实也是符合宪法的表现。
这中间确实有些
「过当」的行为逾越了集会游行法,尽管大方承认并与予抨击,再表
示绝对支持警察「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因为这是事实。
--
辩论集游法、公投法的本质是否为恶法,已经是另外一回事了。
并不需要再这种时候超展开去讨论他。关於这
观念的改变不能太剧烈,弄巧成拙引起
反弹就不好了。另外,在这个时机讨论一个「法」的合理性,会让他们认为你在「狡
辩」,他们会认为你不愿意遵守法律,明明做错了却说法律错了!法律怎麽可能会错
?我们应该服膺於权威与秩序!否则这世界岂有宁日?
所以大方承认「事实」掲过这个部分之後,拉回来谈谈何谓
「就事论事」。
长辈这麽理性、公正,一定能把事情区分开来「就事论事」的,对吧?
针对某件事情他 目的的正当性 并不会因为 手段的失当性 而失去;
但是,失当的手段应该被修正,因此「违法」的人/政府应该付出代价。
这就好像: 肚子饿要吃东西(O) 偷东西来吃(X)
↑ ↓
└────/────┘
并不会因为偷东西吃这个错误的行为,导致肚子饿不该吃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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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灌输并强调「就事论事」的重要性後,就可以回去谈谈「黑箱服贸」。
坑,已经挖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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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报告?没有依承诺做完耶~
啊脱内衣?是哪一条法律规定不能脱内衣? 三十秒喔?没有被议事纪录耶~
非法集会?不是说好破坏秩序要付出代价? 送交院会?没遵守朝野协商耶~
啊不能谈?不是已经说好要就事论事了吗? 拍肩驱离?被拍到警察打人耶~
政府破坏秩序,应否就事论事?
警告:此方案将造成对方的理性与感性产生极大矛盾,使用时请注意语气安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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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N'T TOUCH MY INTE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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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etra:推!!!! 04/21 14:47
2F:推 a1122334424:挖坑给别人跳是更高段的技巧 不过很多反应是跳针就是 04/21 14:49
3F:推 ff181:当事人发现入坑後 恼羞成怒的可能性高达99.99% 04/21 14:53
4F:推 herbertyang:台湾在还没有罢免权之前不能称作是民主国家 04/21 15:11
5F:推 yyff:呵,有图有内容,推 04/21 15:15
6F:推 Zeroyeu:好读版XDD 04/21 15:27
7F:推 kidd0:有图精彩推!很多人心中的民主就是有投票权,照这个标准中国 04/21 17:10
8F:→ kidd0:跟北韩也是民主国家。 04/21 17:10
9F:推 ckchi:感觉有点危险的招数,我先想想要怎麽套比较安全 04/21 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