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看板FuMouDiscuss
标题Re: [讨论] 关於中正一分局取消公投盟路权
时间Fri Apr 11 15:18:34 2014
※ 引述《j589745 (蓝天很蓝)》之铭言:
: ※ 引述《aimify ( 爱米飞)》之铭言:
: : (干!失效的条文你还呛个屁啊!违宪了啦干!)
: : 还不赶快检讨还在那边唬弄人民啊干!
: 感谢a大的详细说明 及精辟评论
: 在此帮另外一位热心板友代贴相关说明
: =========== 板主对不起 这是本日最後一篇 ==============
: 你好,我不是法律系的学生,在此有一些粗浅的见解
: 我的宪法是也有参加野百合学运的 赖农惟老师传授
: 他在318的时候也有发表声明,可以找王皓强的FB或是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e-p7I8YyRc
: 关於释字445号的部分,解释文开宗明义有说
: (""是宪法解释文的内容、->是我乡土的解释)
: "宪法14条规定人民有集会结社的自由,此与宪法11条规定之言论、集会、讲学
: 着作及出版之自由,同属表现自由之范畴"
: ->因为现在的集游法是采许可制:
: "集游法11条:申请室外集会、游行,除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外,应予许可"
: 所以其实集游法说是恶法,主要的争论是说
: 宪法已经保障人民上述的的自由了,我的集会游行怎麽需要你许可呢
: 本号解释大法官的意见是说不采许可,而是追惩,就是说事後的危害到哪
: 国家才可以处罚到哪,而不是事前就要被审查被许可才能集游
: 这样会抵触了宪法赋予人民的表现自由
: 集游法第4条跟第11条2款3款违宪的情形是一样的,所以在此一次解释
: "集游法第4条:主张共产主义或分裂国土(不许可你集游)之言论,使主管机关於
: 许可集会、游行以前得就人民政治上的言论而为审查,与宪法保障
: 表现自由之意旨有违"
: "同法第11条2款:有事实足认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之虞者
: 第3款规定:有危害生命、身体、自由或对财务造成重大损害之虞者(都不许可)
: 大法官认为上述这些规定欠缺具体明确,对於在举行集会游行以前,尚无明显
: 而立即的事实状态,仅凭将来有发生之可能,即由主管机关以此作为集会游行准、否
: 之依据部分,与宪法保障集会自由之意旨不符,均应自本解释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 -->这整段的意思应该蛮好懂的,结论就是前面说的追惩而不是要被许可
: 尤其第2款的国家安全、社会秩序与公共利益
: 又回到了这次事件的症结,就是被破坏了才有这次事件,而且蔡教授他们
: 长期也是为了这些而努力,你们警察是法官吗?还是大法官?可以据以明确的说是
: 蔡教授他们在破坏而不是你们这个政府、体制、或是执行的余文(警察)在破坏
: 至於为什麽大法官都说违宪,怎麽还没有新的集游法,这些情形就跟
: 为什麽条约缔结法被挡108次、财产来源不明罪等阳光法案会变形成这样的结果一样了
: ================ 以上代贴 ================
: 总之中正一分局所公告的内容
: 不只是毫无法条根据 根本就是违宪!
: 我们要纵容他们用这种滥权的方式
: 来处理以後的集会游行吗?
: 他今天可以这样搞公投盟
: 以後也可以这样搞任何团体
: 甚至哪天太阳花要再站出来的时候
: 也可以说黑岛青曾经违反集游法
: 所以即使是合法的申请也不发给许可
: 赶快拿起你的电话
: 开始打给立法委员/台北市议员们
: 请他们在下一场内政委员会/警政卫生委员会中
: 质询一下警政署/台北市警局
: 为什麽中正一分局可以用违宪的法条
: 来打压公投盟的集会游行自由?
: 同胞要团结 团结真有力
不用再战了
偏蓝:路过
偏绿:违法
在台湾现在就是这个逻辑
证据如下
案件编号:
(Case ID) MA201404020149
安全密码:
(Password)
案件主旨:
(Case Subject) 大陆人4月1日主持政治活动是否为现行犯?警察为何不逮捕?
案件内容:
(Case Content) 市长您好。4月1日下午立法院前,发生由大陆籍人士举行政治活动。台湾目前法规并未准许大陆籍人士举行、参与政治活动,当场有北市警方在场,为何不逮捕现行犯呢?
受理机关:
(Handled by) 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
回覆机关:
(Response from) 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
回覆日期:
(Response Date) 2014/4/7
发文字号:
(Issued Number) 103.04.06北市警中正一分督字第10330560700号
处理情形:
(Case Status) 亲爱的市民您好:
关於您所问的问题回覆如下:
亲爱的市民,您好!
有关您反映「大陆人4月1日主持政治活动是否为现行犯?警察为何不逮捕?」一事,经本分局了解,向您说明4月1日张姓民众曾参加在忠孝东路、镇江街口聚众活动,初步经查尚无违反相关法令,另当日警方部署优势警力,除维持秩序外,亦全程蒐证,预防不法。
谢谢您的来信与指教,若您对本次回复内容有任何疑问,欢迎迳洽承办人:涂欣安,联络电话:02-23117823,并祝您 健康愉快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 分局长方仰宁 敬上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9.218.13.244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FuMouDiscuss/M.1397200716.A.1F5.html
1F:→ j589745:所以大家今晚都要去路过一下中正一分局了 >.^ 04/11 15:19
2F:→ lebiged:我倒是希望政府多还一点权力给人民 XD 04/11 15:20
3F:→ WeAntiTVBS:这跟本是机械回文 根本不爽看 干 04/11 15:45
4F:推 captdavince:涂欣安做了什麽事:拉了中研院研究员进盾牌里乱搞 04/11 17:15
5F:→ chubbyP:涂欣安!! 04/11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