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ex85830 (Alex)
看板Foreign_Inv
标题Re: [请益] 有关复委托税务的问题
时间Sun Jan 10 14:24:40 2021
大家好!
因为原文底下的推文各种说法都有,
加上这是多数海外市场投资者都会遇到的问题,
故小弟就自己的观察和理解想开一篇请教与讨论,
手机排版请多多包容
目前我看到大部分的资料(直接Google 「海外所得」有券商、会计事务的文章)写道:
海外所得的认列主要是「以实现为原则」,未实现的所得则不用申报。
->我的理解是:只要该年度海外所得(一般人主要是配息+卖出股票的净利)超过100万,就
要申报,会不会需要缴税则是看个人基本所得额是否超过670万
但我也看到市场先生的文章写:
所得的认列是以「发生的时间点」为准,而不是看「卖出、汇回的时间点」。因此比方说你
去年的海外所得股价上涨,帐面获利200万,那今年即使获利仍未实现、没有汇回台湾,也
应该要申报。
->我觉得实务上不太可能(?) 因为这样申报感觉很混乱XD
另外,依据所得基本税额条例第15条中提到:
依本条例规定计算及申报基本所得额,有漏报或短报致短漏税额之情事者,处以所漏税额
二
倍以下之罚锾。
未依本条例规定计算及申报基本所得额,经稽徵机关调查,发现有依本条例规定应课税之所
得额者,除依规定核定补徵应纳税额外,应按补徵税额,处
三倍以下之罚锾。
小结:
我也不知道哪一种做法是对的>”<
仅呈现资料和自己的观点,
希望大家的投资和报税都能顺利~~
资料有误或是什麽想法的话,
请不吝指教!
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59.115.188.115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Foreign_Inv/M.1610259882.A.E68.html
※ 编辑: alex85830 (59.115.188.115 台湾), 01/10/2021 14:28:24
※ 编辑: alex85830 (59.115.188.115 台湾), 01/10/2021 14:30:01
1F:→ pttccbbs: 要看卖出时间点,你没有卖,都是假的,卖了汇回,就会01/10 14:36
2F:→ pttccbbs: 被银行问,昨天才被兆丰问目的01/10 14:36
3F:→ buzzard: 非中华民国来源所得及香港澳门来源所得计入个人基本所得01/10 14:40
4F:→ buzzard: 额申报及查核要点 第三点,不是已经说了应何时认列所得01/10 14:40
补充b大所提之第三点内容:
三、海外所得应於给付日所属年度,计入个人基本所得额。
所称给付日所属年度,适用於股票交易所得者,指股票买卖交割日所
属年度;适用於基金受益凭证交易所得者,指契约约定核算买回价格
之日所属年度。
5F:推 SweetLee: 你知道哪一种是对的吗? 就是乖乖缴税最正确01/10 15:10
没错,所以搞懂该怎麽申报很重要,才不会漏缴被罚Q_Q
※ 编辑: alex85830 (59.115.188.115 台湾), 01/10/2021 15:14:26
※ 编辑: alex85830 (59.115.188.115 台湾), 01/10/2021 15:17:01
6F:推 boombastick: 卖了不汇回也是实现,回不汇回不是关键啊01/10 17:31
对!!
简而言之,要合法节税就只有分年卖,
没有一次卖掉不申报,然後自己逐年认列汇回这回事
※ 编辑: alex85830 (59.115.188.115 台湾), 01/10/2021 17:49:16
7F:推 jerrychuang: 分年卖,每年控制在670万,这样就算後面一次汇回 01/10 18:58
8F:→ jerrychuang: 因为每年申报,也不怕国税局问 01/10 18:59
11F:推 kkman0918: 请问如果用海外券商 钱在海外帐户不汇回 也可以课? 01/10 21:46
12F:推 smartboy: 可以课, 除非你不打算如实申报. 01/10 22:14
13F:推 tomap41017: 看卖出当下算年度啦,不用管有没有汇回,就算你卖出 01/10 22:17
14F:→ tomap41017: 後再买入同一只/其他股票、卖出後把钱汇到瑞士、卖出 01/10 22:17
15F:→ tomap41017: 後买入比特币,你就是要跟国税局报上卖出的这比所得 01/10 22:17
16F:推 boombastick: 我个人认为投资额度大的还是要适当做当年买卖实现资 01/10 22:52
17F:→ boombastick: 本利得的动作,保留好证据,连续五年获利200万跟五 01/10 22:52
18F:→ boombastick: 年一次获利1000万要缴的税可是不一样的 01/10 22:52
19F:推 s1023: 特斯拉真D猛 01/11 10:45
20F:→ wr: 每年卖100万啥都不用做 卖670万要申报另外加上综合所得去计算 01/11 17:06
21F:→ wr: 你也可以每年找个良辰吉时卖100万再买100万把获利实现 01/11 17:08
22F:→ wr: 如果涨太凶 100万扣打不够用 那就只好稍微麻烦一点去申报 01/11 17:09
23F:→ wr: 如果懒到不行啥都不想管 那就等退休之後每年卖100万汇回来用 01/11 17:10
24F:推 calvino1985: 那如果某只卖掉赚10万,同一年度再买了一只後停损亏 01/11 17:47
25F:→ calvino1985: 10万,当年申报应该怎麽算?照这样看仍得计算所得10 01/11 17:47
26F:→ calvino1985: 万,台湾投资亏损不能扣抵吧 01/11 17:47
27F:推 daze: 如果都是海外财产交易损益,同年度可以互相抵销。但是,以行 01/11 17:53
28F:→ daze: 政法院的一个例子,有人用新加坡交易所的摩台指跟台湾期货交 01/11 17:55
29F:推 daze: 易所的台指期做配对交易,结果摩台指赚1.1亿,台指期亏1.3亿 01/11 18:09
30F:推 daze: ,他自以为总计是亏损不必缴税,但行政法院判出来是摩台指属 01/11 18:11
31F:→ daze: 海外所得需课20%,加计0.1倍罚锾。台指期是国内财产交易损失 01/11 18:12
32F:→ daze: ,只能用於抵销3年内的国内财产交易所得。 01/11 18:13
33F:→ jior: 请问各位大大,所以不管是复委托还是海外卷商基本上都是要 01/11 19:56
34F:→ jior: 控制在一个年度670内吗?然後如果12/31卖跟隔年1/1再卖这样 01/11 19:56
35F:→ jior: 是分开两个年度的吗? 01/11 19:56
36F:推 daze: 年度是以交割日为准,如果12/31卖,交割日会在下一年度。 01/11 21:01
37F:→ daze: 不想缴税的话,670是国内国外合计。超过就是要缴税而已,也 01/11 21:03
38F:→ daze: 没有绝对不能超过的理由。 01/11 21:03
39F:推 tsgd: 富邦有提醒我属於这年度损益的最後交易日 01/11 22:21
40F:推 Delisaac: 抓一年五百万好了 五年也可以汇回来2500万 01/12 16:53
41F:→ Delisaac: 这里这麽多人资产大到要担心这个? 01/12 16:53
42F:推 SweetLee: 问题是你有没有五年可以分开汇 01/12 19:23
43F:→ nijawang: 回27楼daze大,台期指的亏损可以抵3年内财产交易所得? 01/13 12:07
44F:→ nijawang: 台湾没有证所税,那亏损为何还可以抵税? 01/13 12:07
45F:→ buzzard: 不是只有证券及期货交易会产生财产交易所得/损失,如往 01/13 13:50
46F:→ buzzard: 後三年出售103年前取得房屋所产生的所得,也属可以扣抵 01/13 13:50
47F:→ buzzard: 的财产交易所得 01/13 13:50
48F:推 daze: @nijawang 我说错了。台期指的亏损不得扣除。 01/13 19:49
49F:推 daze: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109 年诉字第 201 号判决。 01/13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