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untrier (乡民)
看板Foreign_Inv
标题[请益] 海外所得报税
时间Tue Apr 10 23:06:50 2018
关於海外所得报税有几点想请教各位前辈。由於长期投资累积後,汇回台湾时
势必有可能会超过670万免税额。但如果每年只要有获利,就在年底卖出股票实现获利
并向财政部报税。之後再买回同样股票继续投资。多年後汇回台湾时,可否主张
这些获利是之前几年的获利并且已经申报过,而避免一次缴交大量税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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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pple123773: 我记得他好像是只看你当年度的 但是你这样 真的买得 04/10 23:25
2F:→ apple123773: 来? 而且这个还要举证你没有连续的样子八 04/10 23:26
3F:推 daze: 依法本来就要每年申报获利。每年实现部分获利是可行的。 04/10 23:31
4F:推 sarino: 国税局本来就会知道你汇出去多少钱,每年申报海外所得不汇 04/10 23:49
5F:→ sarino: 回不就让国税局不断提高档案中的海外资产总额吗? 一旦身 04/10 23:50
6F:→ sarino: 故死亡是否会造成遗产税计算的困扰? 04/10 23:50
7F:→ dufflin: ???? 04/11 12:32
8F:→ RWebster: 有趣了...我们的遗产税率有分资产在国内或国外吗?每年 04/11 13:00
9F:→ RWebster: 诚实申报何来困扰的问题?你不申报就看你的继承人之後 04/11 13:00
10F:→ RWebster: 怎麽解释忽然有那麽大笔的资金 04/11 13:00
11F:推 guesttry: 这个 不是所得100万以下免报吗?? 04/11 20:55
12F:推 sarino: 嗯 是我没想清楚,目前我是用寿险来cover意外身亡的风险, 04/11 21:37
13F:→ sarino: 所以死亡就不预期可以汇回,但是国税局还是可以因纪录而对 04/11 21:37
14F:→ sarino: 遗产收益人课税,尽管他们可以根本不知道海外帐户的详情 04/11 21:37
15F:推 pgs720: 分批多年汇回~ 04/11 22:21
16F:推 scottprint10: 当事人若死亡,银行帐户还可以使用吗? 04/12 11:57
17F:推 forwind: 分批汇回吧,不用挑战670万的问题 05/05 08:13
18F:推 ndd2: 请问你後来报税是附书面资料或是全部电子申报能完成? 09/26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