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Webster (Webster.R)
看板Foreign_Inv
标题Re: [请益] 请教有关海外券商的遗产问题
时间Tue Apr 25 13:56:42 2017
※ 引述《maho (勿求全,亦勿自弃。)》之铭言:
: 这我也要说明一下:我未来会采取这个方法。
: 假定你的复委托帐户总资产有4000万,过世时你的继承人至少要缴200万的税。
: 请注意,税要先缴资产才能变现,不然帐户一定是冻结状态,谁也不能动的。
: 所以如果真的这麽有钱,不建议全部放在复委托,太贵了。
: 有个方法有可能可以避开台湾的部分遗产税。
: 假设你一共汇了2000万到海外,过世时资产增值到4000万,怎麽办?
: 你可以把2000万汇回国内,投资不赚钱是不犯法的。这部分做遗产继承。
: 剩下的两千万留在海外,所以你需要一个海外银行户头。香港很方便。
: 如果您还是觉得这些做法感觉就游走法律边缘,请考虑直接在香港成立公司。
: 以股份方式持有你的家族公司,再用公司的名义开户购买在英国上市的爱尔兰ETF。
: 我认为这样就万无一失了。香港有很多会计师事务所在帮人处理这些事情。
: 台湾的部分还是要注意,汇出去多少钱至少要汇回相当的比例,国税局不是傻子。
: 我有问过一间事务所,他开给我的费用是每年约七万台币。
: 我觉得,如果你总资产超过百万美金,这份保险应该要买。
========此篇转自畅销小说 非经同意请勿转载抄袭========
假设你2017年5/1日汇出2000万台币到海外进行投资
你申报性质262投资国外股权证券,2030年(13年)後我们假设台湾仍然没有任何资讯
交换协定,你资产变成5000万然後你即将挂了或挂了,你把资金2000万汇回国内,
投资不赚钱是不犯法的,你汇回时申报性质262收回投资国外股权证券之本金,
另外三千万你就汇到香港户头,此时你(从这边开始的你可以改成你妻子,你儿子,
你女儿)在台湾的部分就只剩下办理遗产继承等问题,应该是个完美ending。
但是国税局"可能"会直接认定你汇回的2000万是海外所得而并非收回本金,所以会
课你(2000-670)*20%=266,可能多罚一个266,你或许会不服然後争论说这就是我
2017年5/1 上午12:33分从XX银行汇出去的本金阿,上面载明我汇出2000万申报性质262,
我13年後把钱汇回来了呀!拿着银行水单往国税局的官员脸上贴,官员只会冷冷回应你,
那只是针对央行的作业申报汇款性质和汇款分类编号在税务方面并不代表任何实质意义,
这时候他会非常希望你能提供你的海外投资帐户对帐单(历史纪录)。
登愣!!!你的这个方法就哎呀呀了,当然有人会缴了266+266然後就摸摸鼻子走人了
或许你会以为你还有一线希望可以讨回那266+266!!!殊不知你将掉入万劫不复的噩梦中
你提供你的完整对帐单2017-2030,国税局就开始查你2023-2030间的获利状况
有没有诚实申报,没有诚实申报基本所得税额又超过670那又要罚了,毕竟你有13年
的投资史,你可能有赚有赔,可是海外投资赚赔只能当年度冲销,所以有可能
2025年赔50%,结果2026年赚300%,1000万的300%是3000万,(3000-670)*20%=466
可能再多罚一个466,这样你266+266+466+466=1464就没了,你可能2027又赔
2028又赚好几倍,然後又罚,那你汇回的两千万本意是不想让国税局难做人
结果却全部进了库库!!!!然後你的案例就进了教材,之後有类似的案件的全都查。
好啦 我只是提供个"虚拟实境"开开玩笑而已!让大家可以脑力激荡一下有没有其他方法!
建议大家有税务上的疑问可以找了解税务的专业人士询问,至於一些会计事务所或
律师事务所提供的零星服务我个人是不敢恭维,当然里面也有优质专业的人士,不过
应该跟绝种动物一样稀有吧。真正专职在做税务和遗产规划的人不会收一个固定的价钱
我有见过开价一个时段3000美元3小时(好,别想歪),客户谘询30分钟就决定托付终生。
因为要了解客户的需求,每位客户的状况不同,一定要了解这种规划是长久的
而且需要适时调整,如果你想要达到最佳的结果你一定要把你的资产赤裸裸的
(好,别又想歪)让该人士知道 要避免差之毫厘,失之千里的状况,不会有一劳永逸
的方法,毕竟法规朝夕令改,规划者必须要走在资讯的最前端且拥有大量的资源。
你的规划者会是你的资产秘书,每月每季每年适时与你讨论你的资产状况是否有重大变动
(其实这应该是客户自己要主动告知),与你讨论如何调整及因应新的法规等等。
有人说你资产5000万了,缴个500万而已不为过吧,那是因为你用5000相对比较500。
当你换个角度想500能发挥更大的用处的时候你就不会想要缴这500了。
话说中国香港CRS生效後,一堆资金进来台湾然後在俗称沙漠的地方买水喝,
却不知道有很多方法可以简单避开这个CRS,他们从没想过他们买的保单和金融商品
或不动产的流动性极低,哪天台湾也签了协定,你资金要怎麽在短期内安全地移走?
========此篇转自畅销小说 非经同意请勿转载抄袭========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0.132.175.135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Foreign_Inv/M.1493099804.A.AD2.html
1F:→ Basabe: 推这篇04/25 14:08
2F:→ jimmy8069: 原来B大也在这阿, 原PO说的很详细, 小弟见识浅博 04/25 14:10
3F:→ jimmy8069: 请问原PO可以转到房板吗04/25 14:11
jimmy兄这篇只是一个小说中的一小段 你如果想分享这篇的话也不是不行 不过就把他
当小说看就好噜!
4F:推 lantimes: 看了都让人不想把钱汇出去做投资了 04/25 14:31
lantimes兄 当然还是有很多方法,只是目前你看到的跟想到的绝大多数都已经不堪用了
海外投资还是不错呀!只要诚实申报纳税基本上都没有甚麽问题!而且都有免税额,
至於如果要减轻遗产税那就要另外讨论了
5F:→ flypenguin: 国税局要搞你太简单了,最简单就是一元都别回来 04/25 14:37
飞飞企鹅出现了!!一元都别回来也是有案例的,我还是建议大家海外所得诚实申报为上策
那如果资产有到一定程度,就花点小钱找个PRO来协助这种小烦恼吧,这种事情经验是
很重要的!当然自己研究出一套方法一定成就感100%
※ 编辑: RWebster (220.132.175.135), 04/25/2017 14:47:11
6F:→ tneduts: 真的好复杂,资产破千万的烦恼XD 04/25 15:15
7F:推 iverboy: 想当初allan大如此富有,都只推复委托了 04/25 15:19
8F:→ iverboy: 他应该在海外吃过大亏,不然也不会只做复委托 04/25 15:19
9F:推 Berkshire: 以诚实纳税的角度上来看,复委托其实真的减少很多麻烦 04/25 16:12
10F:→ Berkshire: 金流损益清清楚楚,对国税局来说不会有争议 04/25 16:13
11F:→ Berkshire: 也不会多年後要汇一大笔钱回来还要解释半天 04/25 16:13
12F:推 dongy: 所以无脑的每年申报670万海外投资所得,到时要汇回来就不会 04/25 16:19
13F:→ dongy: 有额度不够用的问题了吗? 04/25 16:19
14F:→ dongy: 那每年申报670万,要附什麽证明吗? 04/25 16:20
15F:→ dongy: 如果是用开支票的方式开给家人,国税局会知道吗? 04/25 16:21
16F:→ dongy: 还是国税局只会知道是某家券商的支票,不会准确到哪个人? 04/25 16:22
17F:→ RWebster: 诚实申报 ,证明就是帐户的交易记录呀 04/25 16:28
18F:推 Berkshire: 670万是基本所得额的门槛,不是海外投资所得免税额 04/25 16:29
20F:→ Berkshire: 如果有这种等级的收入,其实值得花小钱谘询一下会计师 04/25 16:36
21F:→ RWebster: 如波克夏兄所言 670不是海外所得 所以除非你国内几乎没 04/25 16:46
22F:→ RWebster: 有收入 不然你最好要去看一下定义,而上面我举的例子也 04/25 16:46
23F:→ RWebster: 是假设无国内所得 04/25 16:46
24F:→ RWebster: 实际规划错综复杂,连你有几位亲属都会有很大的影响, 04/25 16:55
25F:→ RWebster: 不是三言两语或随便报报就可以解决的。除非,你是诚实 04/25 16:55
26F:→ RWebster: 申报,没有要规避任何税务。 04/25 16:55
27F:推 scott2009: 我讲真的超过三千万左右,就别回来了 04/25 17:41
28F:推 ruve: 只能推了 04/25 18:52
29F:→ ruve: 另外补充一下,规划的人一定要跟某些立法委员有一定程度的 04/25 18:53
30F:→ ruve: 合作关系,这样不仅走在资讯前端,也能够影响立法细节或进 04/25 18:53
31F:→ ruve: 度 04/25 18:53
32F:→ ruve: 以上小弟梦到的,看看就好 04/25 18:54
33F:推 jblur: 专业 04/25 19:28
34F:推 luaniu: 如果说累积一定金额 在全部资产转移复委托呢 04/25 19:55
35F:→ jimmy8069: 楼上, 还是没注意到每年申报? 04/25 20:00
36F:→ Altair: allanlin曾经遇过香港连动债的交易纠纷 诉讼成本太高 04/26 00:19
37F:→ Altair: 另外他最大考量就是 家人无法或很难处理海外遗产 04/26 00:20
38F:→ tneduts: 原来670万是这样子算的...长知识QQ 04/26 01:46
39F:→ tneduts: 所以海外没赚到100万,不用计入基本所得额中计算,但也是 04/26 01:51
40F:→ tneduts: 要附上对帐单报税? 04/26 01:52
41F:→ RWebster: 不用啊!可是如果你累积了50年 赚了4500万,平均每年80- 04/26 03:11
42F:→ RWebster: 90万的获利,你汇回来时就有可能会被认定海外所得,那你 04/26 03:11
43F:→ RWebster: 就要举证我这4500万 是50年来每年赚80-90万 把你50年的 04/26 03:11
44F:→ RWebster: 交易记录全部印下来把稽查人员打脸再打脸,这时候你就可 04/26 03:11
45F:→ RWebster: 以出书了 因为你这个案例一定不会上教材的 所以要自己写 04/26 03:11
46F:→ RWebster: 书 04/26 03:11
47F:→ tneduts: 原来是这样,要合法报税的话年度实现获利100万以上才要报 04/26 03:22
48F:→ tneduts: 不过实现获利和未实现获利就有些操作空间了 04/26 03:22
49F:→ tneduts: 真的蛮有趣的XD 04/26 03:24
50F:推 Berkshire: 复委托的情况不知道是否会主动把资料提供给国税局? 04/26 10:55
51F:→ Berkshire: 如果是的话,是否就比较不会发生误算海外所得的情况? 04/26 10:57
52F:→ Berkshire: 我比较希望帮我算好,该缴多少缴就好,不想打脸国税局 04/26 10:58
53F:推 lantimes: 真有赚那麽多 再请专家处理吧 04/26 14:14
54F:推 jesse555: 看看还是得先规划好 也要找机会认识keyman 04/26 20:18
55F:推 scottprint10: 汇回来不就是实现获利或是亏损,如何有为实现获利 04/26 22:31
56F:→ scottprint10: 空间呢 04/26 22:31
57F:推 daze: 是指每年的"实现获利"要控制在100万以下。比如2000股SPY从 04/26 23:51
58F:→ daze: 210涨到240,一口气卖掉你就实现60000USD获利,超过100万。 04/26 23:53
59F:→ daze: 如果你卖掉1000股SPY,换成VOO,你就在维持Exposure几乎不变 04/26 23:55
60F:→ daze: 的状况下实现了30000USD获利,当年度的实现获利没超过100万 04/26 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