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ormelf (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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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30%美国肥咖条款免惊 金管会:台湾被视为
时间Thu Jun 26 21:13:38 2014
慢了两天的旧闻,比较让人在意的是下列这段话
"也就是说6月30日之後,国人与及金融机构,来自美国的所得收入
,将不需要额外缴交30%的税。"
意思是以後在美国券商的帐户配息不需要被扣30%,也不用跟IRS报税了吗?
如果是的话就太好了。
钜亨网记者许庭瑜 台北 2014-06-24 20:44
金管会副主委黄天牧今日早上公布好消息,指出目前台湾已经被美国视为已签署外国帐户
税务遵守法案FATCA(肥咖条款)的名单,也就是说6月30日之後,国人与及金融机构,来自
美国的所得收入,将不需要额外缴交30%的税。至於未来实际签署美国国税局签署跨政府
协议(IGA),则是预估年底前将可以完成。
黄天牧指出,因应美国FATCA法案(肥咖条款),金管会有两个步骤,首先争取在6月30日前
视同已签署国,使得将於7月1日生效的肥猫条款不会影响到国人;再来则是年底前再与美
国国税局签署跨政府协议(IGA),实际完成双方的合约。根据行政院的资讯,认为肥咖条
款7月1日生效後,过内金融机构不会立即被课徵30%的资本利得重税。
至於签署IGA的部分,会计师表示又分两种模式,包括政府对政府,或者金融机构直接对
美国政府。前者是金融业将客户资料报给政府,再由政府与美国进行税务资讯交换;後者
则是是由各国金融机构直接报送客户资料给美国,美国将再就「不合作帐户」部分,要各
国政府提供资讯。
台湾将采取金融机构直接对政府的模式,目前已加入肥咖计画的67国中,除了奥地利、百
慕达、智利、日本、瑞士、亚美尼亚及香港,是选择後者外,其余60国都选择由政府对政
府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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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adfood:很遗憾 并不是 06/26 21:14
2F:推 scott2009:应该不是~~ 06/26 21:15
3F:推 ty67:并不是 除非签了税务协定 06/26 23:00
4F:推 siberia:意思是美国所得如果老美收了,台湾国税局不能收? 06/26 23:09
5F:推 daze:意思是不会额外加收30%。所以保持30%而非加到60%。 06/27 04:28
6F:推 badfood:60%都出来了 一篇新闻 多种解读 06/27 04:36
7F:推 mk2:跟台湾在美国的分行有关, 和你们无关. 06/27 07:11
8F:推 bxxl:显然不是,应该是一种没签就会产生的惩罚税 06/27 12:17
9F:→ bxxl:而不是豁免本来就有的税 06/27 12:18
10F:推 badfood:fatca管的很宽 由非美国人(非公民/绿卡/税务居民)在非美国 06/27 15:11
11F:→ badfood:(例如台湾)成立的投资公司(主要从事投资业务) 即使投资 06/27 15:12
12F:→ badfood:范围完全不涉及美国 也归FATCA管 也可能被罚 06/27 15:14
13F:推 krishuang:坏食物大,不懂怎麽罚?既然在美国都没有业务(比如台湾 06/27 16:59
14F:→ krishuang:的信用合作社),要怎麽扣它30%资金? 06/27 16:59
15F:推 badfood:该投资公司的往来金融机构若有参予fatca 就可以扣所收到之 06/27 17:20
16F:→ badfood:缴国外中间机构的款项 完全不碰美元 也许可以不理 06/27 17:21
17F:推 krishuang:原来如此,谢谢! 06/27 19:20
18F:推 cc1plus:签了税务协定大概就是 20% 或更低吧 06/28 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