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uhao83 (不想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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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消闻] 老翁坠楼还等家属 消防员与护士缓起诉
时间Mon Aug 10 23:29:25 2009
日期:2009/08/10 17:32
新闻出处:kimo
(内容请费心排版一下方便阅读)
(中央社记者吴哲豪彰化县10日电)彰化县1名在护理之家的老翁不慎从3楼摔落,王姓消防
员和李姓护士为等老翁家属,竟没有立即送医,导致老翁不治。彰化地检署认为2人有悔
意,且与家属和解,将2人处分缓起诉。
检方缓起诉书指出,粘姓老翁今年2月从彰化县伸港乡1家护理之家的3楼,自行攀爬到3楼
阳台铁栏杆外,担任看护的杨姓女子听到粘姓老翁呼叫的声音,和另名外籍看护前往察看。
杨姓女子和外籍看护虽拉住老翁双臂,但力气无法支撑老翁下坠力道,粘姓老翁从3楼坠
落,现场人员虽然在空地上铺上床垫等物品缓冲下坠力道,但老翁胸部仍有钝伤导致主动
脉断裂。
担任消防队员驾驶救护车的王姓男子和护理之家的李姓护士,已知粘姓老翁从高处坠下
,2人应注意即刻将老翁送医急救,并检查有无其他内在伤势加以治疗。但2人却为等候老
翁家属一起上车到医院,等待30多分钟才送医,延误急救时间,粘姓老翁到院後因大出血经医院急救後仍不治。
检察官认为,李姓女子和王姓男子触犯刑法业务过失致死罪,不过考量2人因一时失虑
,坦承犯行,犯後态度良好,且已和被害人家属达成民事调解,被害人家属也同意对2人缓起诉处分。
李姓女子和王姓男子缓起诉期间为1年,2人应在缓起诉处分确定、收到地检署通知後6个
月内,向指定的公益团体、社区等提供40小时的义务劳务,2人在缓起诉期间内,不得再
有过失致死情事。98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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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6.215.119
1F:推 neepa:虽洨... 08/10 23:31
2F:→ shuhao83:要人等,人死了还要告。=.= 08/10 23:32
3F:→ shuhao83:法官脑袋进水了吗?内出血可以在现场看出来??? 08/10 23:34
4F:推 longloveyu:请问这起是有上大兵家族询问的那则吗? 08/10 23:50
5F:推 longloveyu:已和被害人家属达成民事调解←唉 和解金一定不少.... 08/10 23:53
6F:推 Darefire:以後不能等人 病患上车就直接开走 这样应该也会出事= = 08/11 00:08
7F:→ longloveyu:大兵文章"一件令人头疼的救护案件,拜托大家发表建言" 08/11 00:15
8F:→ SIEK:ALS 通常不管对方说什麽 先送医 请他们帮忙连络家属到院 08/11 00:58
9F:→ SIEK:这是我们分队保护自己的做法 08/11 00:58
10F:→ WHO0204:ALS是什麽? 08/11 01:14
11F:推 iwantu:北海勤指:als是什麽? 08/11 01:58
12F:推 l570199:粘姓老翁 大约在今年初退休的 老婆和孩子都不爱理他 08/11 06:01
13F:→ l570199:在我的以前的记忆中 外公的生活除了工作还是工作... 08/11 06:03
14F:→ l570199:今年退休後 就整天呆在家中 生活除了电视 还是电视... 08/11 06:04
15F:→ l570199:过1个月後 开始焦虑 四处找人诉苦(老婆+孩子) 08/11 06:06
16F:→ l570199:谈话一直从覆 "都没人理我""不知道做啥好"之类的的话题 08/11 06:08
17F:→ l570199:家人疲於应付 最後外公 就提出想去看护之家的念头 08/11 06:09
18F:→ l570199:兄弟姐妹经济不好 也是很勉为其难的送到安养院 08/11 06:12
19F:→ l570199:安养院的第2天就发生这个意外~我外公就突然去世了 08/11 06:14
20F:→ l570199:过程 坠楼-)用救护车花10分钟车程 载外公到我舅舅家 08/11 06:16
21F:→ l570199:然後陪同的安养院方 见面就说:你们阿公太难顾了 我们不收 08/11 06:18
22F:→ l570199:然後才知道事情发生的过程~舅舅就上救护车 赶快送到医院 08/11 06:20
23F:→ l570199:途中 舅舅还能跟外公谈话(外公被吓到) 然後就没气了 08/11 06:21
24F:→ l570199:家属质疑 为何要花10分钟左右车程 跑到舅舅家 跑来抱怨 08/11 06:25
25F:→ l570199:要申请保险金~才验屍!家属其实没有责怪护士和消防员 08/11 06:32
26F:→ l570199:院方在处理和解部份很消极 只提出20万和解金~ 08/11 06:34
27F:推 l570199:总和解金好像是四十到六十万 院方也没代表来上香(没诚意) 08/11 06:39
28F:推 l570199:最後抱歉~~~我是批踢踢新手 不熟悉回文模式 故在此发言 08/11 06:47
29F:推 l570199:这篇报导 提醒小弟 每件事情都不该只看表面! 08/11 06:55
30F:推 l570199:更正2点事情 1.只有护士(个人)来上香 08/11 07:13
31F:→ l570199:2.院方 只出36万"殇葬费" 舅舅不想计较 没有任何和解金 08/11 07:17
32F:→ ztoz: ↑看完...觉得很无言...我可以说.."很瞎"? 08/11 08:59
33F:推 goldway2:然後呢,还是要告消防员 08/11 10:50
34F:推 l570199:上面的..业务过失致死 刑责 属公诉(非告诉乃论)~ 08/11 11:24
35F:→ DevilEMT:所以说 是安养院-->家属家-->医院!? 08/11 11:30
36F:推 l570199:楼上正解!救护车载着 外公+院方 送到舅舅家 才再送医院 08/11 11:35
37F:→ firefans:整件事让我觉得非常不可思议 xd 08/11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