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MSS119 (被 On Call!喵~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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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消闻] 安岐火烧埔波及雷区有惊无险
时间Sun Feb 8 09:48:35 2009
日期:2009-02-08
记者许加泰/金宁报导
金宁乡近安岐出海口处火烧埔,火舌蔓延至附近的雷区「禁区」,引来在海域工作的蚵
民不安,所幸在警义消的全力「打火」下,阻绝了火苗,未触及到地雷,解除了危机,
让蚵民得以继续安心的擎蚵。
安岐出海口处附近的草埔,从昨日下午开始燃烧,火舌愈烧愈旺,除了烧毁了一大区域
的草埔,也蔓延到林地,甚至波及到附近的地雷管制区,引来蚵民的不安,经向消防局
报案後,金宁分队警义消赶往现场「打火」,由於火烧埔的面积相当大,该队也协请其
他分队前来支援,警义消深入火场灌水,合力打火,花了两个多钟头的时间,总算扑灭
火势,阻绝火舌引爆地雷,将灾害减少到最小的程度,也解除了蚵民的危机,警义消的
辛苦「打火」,蚵民看在眼中,给予好评。
该起火警的起火原因,消防局也正深入调查中。不过,近来时有民众任意於山林田野引
火燃烧,引发草埔火警,浪费救灾资源,且易生公共危险,消防局除了持续加强区域查
核工作,也呼吁农民於山林田野引火燃烧,需向消防单位提出许可申请,以免违反消防
法而遭受处罚,严重一点而发生公共危险,还会吃上官司。
消防局指出,近来农民进行整地,以待春耕,时有农民任意於山林田野引火燃烧,让消
防单位为扑灭「草埔火警」疲於奔命,不仅浪费救灾资源,且易生公共危险。该局特别
提醒农民未经申请露天燃烧杂草,不但违反消防法,制造空气污染亦违反空气污染防制
法,浓浓黑烟也影响视线,稍一不慎火势延烧易生公共危险,造成民众生命财产之危害。
消防局表示,为了宣导及防止民众露天未经申请燃烧杂草,这几年来,该局不断透过不
同管道加强宣导,提醒民众依据消防法第14条规定-山林、田野引火燃烧须依法向消防
单位提出申请许可,并获环保机关核准後始能为之,违规者将依消防法第41条处新台币
1,000元以上6,000千元以下罚锾,另依空气污染防制法第48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金。该局希望民众确实遵守配合,否
则一旦被查获未经申请引火燃烧而遭罚款处分,得不偿失。
新闻出处:
http://Now.to/4ix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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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owenfirefly:这阵子那边都会是如此..习惯就好了.给它爆完不是更好 02/08 17:56
2F:→ cms5816:烧到地雷区都会在外头警戒,避免扩大延烧...之前跟阿兵哥 02/08 23:54
3F:→ cms5816:进去林地打火,隔几个月巡逻发现路旁被围了雷区警戒线= =" 02/08 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