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z01 (水球系统真难学/_\)
看板FiremanLife
标题[讨论] 关於消防员=公务员不得兼职
时间Mon Nov 3 00:06:00 2008
相信大家都知道公务员第十四条明文规定如下:(兼职之限制)
公务员除法令所规定外,不得兼任他项公职或业务。其依法令兼职者,不得兼薪及
兼领公费。
依法令或经指派兼职者,於离去本职时,其兼职亦应同时免兼。
小弟我心中颇疑惑~各位消防前辈们,你们会不会想在下班时间兼职增加收入呢?
另外我还查到下面的条文
公务员不得以专业证照违法兼职或租借他人使用,
如具有下列人员专业证照,须主动申报:
(一)律师、会计师、建筑师、各科技师、医师、中医师、牙医师、药师、医事检验师、
护理师、助产师、临床心理师、谘商心理师、呼吸治疗师、医事放射师、营养师、
物理治疗师、职能治疗师、护士、助产士兽医师、兽医佐、不动产估价师、地政士
、不动产经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证人、记帐士、导游人员
、领队人员、民间之公证人、法医师。物理治疗生、职能治疗生、引水人、验船师
、航海人员、船舶电信人员,{消防设备师},{消防设备士}、社会工作师
、专责报关等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
阿..那就算考上也只能晾在家了吗(还要主动申报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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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生:[队长,你值勤那麽多年,从来都没有想过要调往内勤吗?]
分队长:[对我来说,既然要做消防的工作,当然要站在最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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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75.24.46
※ 编辑: oz01 来自: 218.175.24.46 (11/03 00:06)
※ 编辑: oz01 来自: 218.175.24.46 (11/03 00:07)
1F:→ franktassone:偷偷说:没有扣缴凭单,私下拿红包就行了! 11/03 10:02
2F:→ dewgrw:(笔记...私下就行.) 11/03 10:05
3F:→ oz01:(密技:记得要扣缴凭单的要写别人的名子XD) 11/03 11:06
4F:→ liangary:挂别人的名字 11/03 12:25
5F:推 idanny:楼上明明头到尾都一样 11/03 15:53
6F:→ idanny:推错了><" 11/03 15:53
7F:→ longloveyu:楼上恍神=.= 11/03 16:03
8F:推 cjinptt:等到报到之後,县市消防局会要求签一份放弃书 11/03 22:32
9F:推 winjoan:是切结书吧!! 11/04 09:26
10F:→ dewgrw:切掉书... 11/04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