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ylfie (天哪我没写名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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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艺术家哭,我也想哭
时间Fri Dec 18 22:58:08 2009
恕删。
首先很感佩H花了那麽多时间跟大家分享自己的看法,
但我之所以在前一篇的推文里徵引孙穷理的文章,
是为了要突出一件事情:
游的作品之所以引起争议,与其说是因为他表达了什麽,
不如说是因为他忽略了什麽。
所以,当H你不断提出「游的作品可能表达出来的讯息」的时候,
其实根本就问错了问题。
在问「游要表达什麽?」之前,我们应该要问的是「游忽略了什麽?」
搞清楚游有意识或无意识间忽略了什麽,才能了解他的作品为何让人不悦。
在自囚与自求当中,我们看到游试图透过自囚,
揣摩一个失去自由的人有何感受,他的结论是渴望自由。
在游的认识或者呈现当中,汪只是个囚犯、失去自由的人。
他可以在任何一个限制某人自由的现场,得到相同的结论:
失去自由的人会渴望自由。不管是在纳粹集中营、绿岛、还是新店军监。
但汪只是个囚犯、失去自由的人吗?
又或者问个更尖锐的问题:汪真的是个囚犯、失去自由的人吗?
让我们回顾一下,汪被判刑是因为江南案。
在罪证确凿,陈启礼等实行者又有留下录音作为保险丝的状况下,
江南案成为无可计数的白色恐怖迫害个案中,
唯一一桩促使国际压力直接指向国民党政府的案件。
也就是说,国际认为杀人的不是某个个人,而是国民党政府,
这样的状况,严重挑战了国民党政府在台湾统治的正当性。
在这种状况下,汪出面坦承独断首谋,撇清江南案与统治集团的关系,
重新把责任拉回他「个人」,我们有没有可能理解为统治集团为了画下防火线,
於是提供了某些筹码或保证,让汪出面顶认呢?
可能的,因为我们看到所谓的汪希苓软禁区,
一个空间宽敞、功能齐全、家人自由进出的「软禁区」。
甚至在稍後李登辉执政时期,由於国民党立委的强力呼吁,
包括汪在内的江南案涉案人士,也在接连的特赦中,陆续假释出狱。
李登辉当然不会承认特赦令是为江南案涉案人量身打造,
但立委群强力质询的纪录,间接说明了接连的特赦令所为何来。
(参考一下这篇:
http://mypaper.pchome.com.tw/fld/post/1240810436)
於是汪就算是个囚犯、失去自由的人,
也是个必须加上引号、必须说明的「囚犯」、「失去自由的人」。
如果他只是个囚犯、失去自由的人,
他理应在既有的监狱、刑法体制下被管理,不应该享有这些特殊待遇。
回到游的作品,游的陈述中忽略了什麽呢?
他忽略了汪不是个囚犯,而是个「囚犯」;
汪不是个失去自由的人,而是个「失去自由的人」。
忽略掉这两组攸关重大的引号,造成的效果正是孙穷理所说的:
「『统治者』与『被压迫者』的界线消失掉了」、
「使得加害者与被害者无法辨认」。
孙甚至更尖锐地指控「『去政治』正是国民党在这个园区的『政治目的』」。
而这,才是让受难者、受难者家属,乃至於关心白色恐怖历史的人不能接受的。
不是什麽「不认同杀人犯也有向往自由的人权」、「艺术家揣摩杀人犯的心情」。
後面那两种理由都是狗屁,是对历史脉络毫无理解的望文生义,
甚至讲得更严重点:是对受难者的恶意丑化。
藉由似是而非的揣测,把他们描述成双重标准的小人。
因为这里是艺术板,我补个艺术点。
这个事件突显出来的议题,其实远不是什麽抽象的创作自由。
而是艺术家作为人类文化资产的创造者,应该如何和具有历史意义的空间相处。
是要抛却历史脉络地只看到「可供创作、展示的空间」?
还是在和空间的历史脉络衔接的前提下,进行空间的调度?
还是要抛却特定的历史脉络,来满足案主(统治者)的统治需求?
游的做法在我看来是第三种,
只抽取囚禁这个抽象的符号,却抛除其余的历史脉络,
造成一种加害者受害者傻傻分不清楚的印象,一片河蟹。
我必须说,这是最卑劣、最没格调的一种。
任何想用创作自由帮他护航的人,先帮他学会尊重历史空间的历史脉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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