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r ()
看板Feminism
标题回应「乌兹别克洋娃娃」
时间Wed May 26 16:02:41 2010
回应「乌兹别克洋娃娃」【2010/05/23 自由时报】
◎陈昭姿
颜芳姿教授的「乌兹别克洋娃娃」一文,让我重新感受长期推动代理孕母过程中
所面临的制式道德批判。
首先,就人工生殖技术而言,允许代理孕母的国家,原本就有两种作法─提供子
宫代孕,或是同时提供卵子与子宫代孕。後者适用对象例如女性因为各种原因无
法提供健康的卵子。
其次,未经过性行为、甚至代孕女性与提供精子男性互不接触所进行的代孕,其
争议性难道会高过婚外情出生案例?况且,台湾出生率已经数年排名世界倒数第
一,人民愿意生养孩子,又不违背婚姻忠诚,不应视为负面讯息。
对於想要孩子但有子宫与卵子问题的夫妻,同时提供卵子的代孕行为,是唯一救
济方式。此时,如果代孕者来自国外,任务完成後离境,甚至不再往来,对於不
孕夫妻未来的感情与家庭关系的稳定,绝对是正面的,可以避免过去被电视连续
剧污名化的所谓先生与代理孕母的纠缠。
至於,基於某些条件选择孕母对象,更没有理由批评。原本在台湾出生的孩子,
每七到八个即有一名是外籍妈妈所生,试问,对於人生重要伴侣或对孩子的父或
母亲,有谁不曾设下各种有形无形条件,无论是人格特质,经济能力,家庭背景
,或是外貌长相?这些因素当中难道有高低等级之别吗?
未经立法却禁止代孕的卫生署,长期违宪违法,对我国出生率极低要负部分责任
,更欠众多需求者一个道歉。对於想要追求幸福权益的人们,相关当事人你情我
愿,不需违法或作奸犯科,怎会因为卫生署与部分人士的阻挠而停止期待或努力
?
以代理孕母帮助不孕夫妻早该过关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应该花心力讨论的是
单身或同性恋者是否可以适用。
(作者长期推动代理孕母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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