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minalism (诺米诺主义)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心得] 我反对纪惠容
时间Wed Jul 1 04:06:07 2009
※ 引述《MoneyMonkey ()》之铭言:
: 性产业合法化以後就能好好管理, 这说法的根据在哪里?
性产业合法化以後「就能」好好管理,其实不是我的主张。
我是说了,「性产业合法化後能好好管理」,
那句话是为了对比於「合法化後只会加剧现在的剥削」,
并不是说只要一个「合法化」的动作出现之後,
性产业马上就能有条有理地被整顿乾净,
而是主张「合法化」是「管理」的必要条件。
撇开道德观点,单就实用价值来看,
无论如何禁止,如何扫黄,它在它就是在,
(废话,警察扫黄都只会扫漫画店和同志书店,
它当然会在)
如果扫不掉,那就摆在看得见的地方至少能够天天擦。
: 台湾的现况来看, 法律上, 号称色情业是非法.
: 媒体上过一阵子也会出现破获大型应召站的新闻,
: 不过请想想. 台北市林森北路一带, 那些酒店是怎麽回事?
: 性产业合法化以後, 还是同样的警界生态, 同样的政界生态, 同样的帮派生态.
: 怎麽能这麽信誓旦旦的说会有所不同?
: 而既然原本就是法律虚设的状态.
: 合不合法又怎麽会影响到底层妇女的性工作机会?
: 说到性工作者的工作条件问题, 合法化之後, 外劳的工作环境如何?
: 而色情业背後更加凶恶的黑白势力, 可能任由旗下小姐闹革命吗?
势力介入是势力介入的问题,
这不是「性工作者」的问题,
也甚至不是「性工作」本身的问题。
任何工作或产业都有可能产生黑白势力非法介入的问题,
建筑业难道没有吗?制造业难道没有吗?
要消除这些东西不是把性工作从法律上抹掉就自动消失,
因为眼不见并不会真的就乾净了。
合法化是一个动作,是一个以示负责的动作,
国家里有这些人,有这些以性做为生产工具的人,
既然有这些人,国家就要负起照顾他们的责任。
无论今天是不是只要一合法化,就等於国家挑起了这个责任,
但是不合法化,就是国家没有责任的意思。
合法是管理的必要条件,
而非法介入和剥削不是性工作的必然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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