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ini (频率的差距(g))
看板Feminism
标题「一人一信,爱的鼓励」行动
时间Tue Apr 15 10:38:56 2008
校园性骚扰,往往很容易又变成官官相护,各说各话的罗生门
老师可能还有学生组成的护主大队强力消毒,而在性别/师生权力关系都较弱势的学生
除了可能受校方处理态度伤害之外,还得承受各式各样的质疑与舆论攻击
但是,无论事情是怎样,无论谁对谁错
在这样的事件当中,当事人及其家人一定都会受到影响
无论是老师或学生,相信在情绪上都受到很大波及
不管你认为女学生是不是受害者,她都受到很大的伤害
事件本身,司法过程,校方态度,舆论.......
她值得我们给予鼓励跟打气 让她不只能渡过这些过程
更重要的,往後的生活她还需要走下去
这个活动是希望传达关心她的人给予她的鼓励与祝福
希望大家可以帮忙传播出去,让她知道,有很多人是支持与鼓励她的
身为暨大的毕业生,也身为曾经努力举办校内性别平等教育推广的毕业生
我们曾经以为的校方性别友善态度,在此次事件中将校方的低度性别敏感显露无疑
令我震惊与心痛。
但这不仅仅只是指责学校的时刻,或许更是我们深切反省与行动的时候
「一人一信,爱的鼓励」行动
声援受害女学生
她是我们的姐妹,如果您和我们一样心疼受害学生的遭遇,请您在本会部落格上留言给予
鼓励(
http://tw.myblog.yahoo.com/mwf38mwf38),让她知道社会仍有公平和正义!
95年,一位暨大女同学向本会求助,表示她受到论文指导教授,也就是暨南大学公共行政
学系教师李文志多次连续的强制猥亵,非常痛苦,遂而勇敢站出来向学校提出申诉。在暨
南大学学校性别平等委员会(性平会)调查该案件猥亵行为成立之下,将李姓教师停聘6个
月。
不料在96年1月初,学校在没有任何说明或者会议的情况之下让李姓教师复聘,此时李姓
教师已经遭到遭板桥地检署起诉,本会对暨南大学提出严重的抗议,要求他们不能让李姓
教师复职,但暨南大学置之不理,坚持让这位老师在被以猥亵罪嫌起诉之後继续在学校上
课。本会持续多次的抗议,并要求学校召开院教评会和校教评会重新检讨决议,但皆无效
。
直到97年3月李姓教师遭板桥地方法院宣判强制猥亵罪之罪行成立,判处一年两个月徒刑
,学校仍旧消极面对,於四月决议仅予该师停聘之轻微处分,本会认为暨南大学不但罔顾
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更是漠视同学的人权和受教权。同学受害以来,不断遭受身心煎熬
和各方压力,一再遭受创伤,不但无法继续学业,更是对於人生绝望。
义务协助女同学的赖芳玉律师表示:「我曾经多次在深夜接到学生母亲的求救电话,这个
孩子受的苦真的很痛!这个案子显示出来的并不是个案的问题,而是再一次让我们看见校
园内权力结构不平等的环境,对於一个受害同学来说有多麽险恶。一个受害的学生要鼓起
多大的勇气,才敢出来投诉一个掌握自己学业生杀大权的论文指导教授?她要面对的压力
如排山倒海一般。这就是校园内遭受性侵害/性骚扰同学所面对的现实环境,面对一个权
力者,面对一个不友善的学校态度,受害同学要如何保护自己?
赖律师指出,这个案子在一审的判决有罪,法官认定了十次的强制猥亵犯行,这麽严重的
案情,暨南大学只是停聘这个老师,实在是太轻忽了!她在教育部调查过许多性骚扰案件
的经验显示,这样的轻判惩处真的非常少见,很多案件情节都没有这麽严重的教师都被学
校解聘了,难道暨南大学觉得这样的案件不够严重吗?为什麽在经过了检察官起诉、一审
判决有罪的情况之下,还是如此轻忽?只是给予停聘?
受害同学受到各方的严重压力,他不知道自己的人生该往哪走?该怎麽样能继续走下去?
而学校呢?我强烈的呼吁学校应该在这样的侵害案件中做为学生强力的後盾,而不是如此
消极的态度,否则我们要如何期待受害者能够出面指认、吓止犯罪?我在此期望暨南大学
能够有所积极作为,将这个加害的老师予以解聘。
现代妇女基金会张锦丽执行长也呼吁社会大众关心校园性骚扰与学生受教权的的问题,更
呼吁暨南大学积极维护学生安全和权益:「暨大应依法尽速召开校教评会,对於如此有违
师道、伤害学生的教师,依法给予惩处解聘,不应该藉任何理由拖延逃避、或以暂时停聘
等拖延战术!此外,教育部也应善尽监督责任,对於暨南大学及公共行政学系的推托失职
,提出严厉纠正、追究责任。」
同时,基金会也发起「一人一信‧爱的鼓励」行动,邀请暨南大学所有学生、老师和家长
,或者任何关心受害同学、关心校园安全和性别平等的民众,到「本会部落格」留言,用
实际的行动支持这位受害学生!
(部落格网址:
http://tw.myblog.yahoo.com/mwf38mwf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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