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cean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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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情报] 如果这样不算家暴?那家暴法是用来保障 …
时间Fri Nov 30 19:20:26 2007
我看完了判决书,难以理解H大与K质疑的理由何在
本案件当中,法院主要的争点便在於是否成立正当防卫
而正当防卫虽有所谓「现在不法之侵害」这个要件
但确实有人在争论长期以来受到被害人施暴,而在事发之前有即将再度被施暴的可能时
是否也得以成立所谓「现在不法之侵害」
地院法院接受了这部分的想法,并且援引许多有关家庭暴力的文献
试图佐证即使是一般人处於被告的情形也很可能做出相同的反应
这边没有司改会窜改法律理论的问题,因为这边确实有所争论
也不能单纯归因於金钱纠纷,因为本案确实主张正当防卫因起於长期的家庭暴力
地院已经清楚指称本案有防卫过当的情形,不过那是另外一回事
重点在於长期的家庭暴力到底能不能成为正当防卫的理由
我没有看到起诉书,司改会本身应是不满检察官试图让法官相信
根本没有严重的家庭暴力,因此被告没有所谓的「创伤症候群」以致於不能主张正当防卫
在这边更不满意的指控可能在於对於家庭暴力以及其所产生严重影响的漠视
法官肯认了家庭暴力的严重以及因此所带来对被告的影响,认其得主张正当防卫
检察官认为没有这麽严重,因此被告不得主张
争点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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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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