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macapri (romacapri)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讨论] 女生穿着问题
时间Wed Dec 13 03:20:27 2006
1.自我保全与性别之间
理应上,应该要达到「保护自己」的「去性别化」。
为什麽只有「女性」的危机意识需要被提高?
这样对吗?
这样的社会,究竟是「女性」的错(女性的危机意识还不够「高」)、
还是「社会」的错(是谁让女性容易处在被害者的位置上)?
2.主体实践来说
对一主体而言,任何他人的「建言」,都仅能是「外部的效益分析」
(对女性主体而言,「爱美丽的自己」与「保护自己」之间,永远会是两难的辩证);
主体而言的决定权,还是必须回归到主体自己。
因此,任何人,都不得以「主体自己的效益分析或价值排序/判断」、
去「评判」或「要求」别人。
保守份子固然不能对「特定性别阶层」有所「要求」与「评判」,
仅能是「建言、分析或揭示社会现况」;但是
激进女权份子也不能说「特定性别阶层」要抵抗性别压迫,
因此要「刻意穿着暴露」或「勾引或男人」,反正男人强暴女人就是男人的错,
打倒男人、反对压迫!...
这两种论述,通通忽略了不论性别的任何主体的自主性、主体意愿与价值观。
有些女性愿意听取建言,在某种程度下适度地保护自己以避免某些危险,我们不能说他
是被错误的社会价值内化或殖民;
有些女性刻意违背建言,社会要他怎样他就偏要另一样,我们也不能说他是犯贱、自找
麻烦。因为某一来说,他之所以会这样,「社会建言与现状」才是本质式地加害者;
有些女性根本不理别人说,他想少穿几件时就少穿几件、多穿几件时就多穿几件,
全由他自己决定、也由他自己负责。
当然最後者是理想状态。我想,
创造一个「让所有性别阶层的人在不(过份)违背法律、风俗与社会情境前提下,
拥有身体与行为自主权,且皆免於处在被侵犯的恐惧当中」的社会状态,
应该才是所有男孩女孩、男人女人应该努力的目标。
「怎麽穿」应该且永远都只能是主体自己的事。
任何他人能做的、仅能是「适度地建言」,
而不能是「要求」(要求女性要保护自己;男人应该要怎麽穿;女人应该要怎麽穿...)
或「评判」(自己穿着不检点,因此才..;男人这样穿不是男人;女人这样穿不是女人)
这两者的行径,在康德式的主体实践道德上,都是站不住脚的,
变成是一种他律道德,而非自律道德。这样的他律道德到了社会学里
就变成「性别阶级化」「性别差异要求或对待」「性别压迫」。
所有实践层面的去性别化,也正是女性主义所主张与信念的。
「压迫」这件事,真的已经不是身体上的「压着你强暴」、
而是渗透到所有任何意含着性别差异的下意识或社会价值中,才会在行使「压迫」这件
事的同时,还可以说得这麽伪善、「为你好」..
讲出这种话的人,要码不是愚蠢的男人、
要码就又是那种根本想不到这麽多的人,无心之因造成的压迫之实..。
3.法律、犯罪或道德来说
要求「特定性别阶层」要「自我保护」、进而还把犯罪事实归因或归罪於受害人,
又是错误地倒果为因:究竟是加害人的错、还是受害人的错?
为什麽当「法律」遇上「性别」,
连被害/加害的关系都可以下意识地被轻易混淆与倒错呢?
法律「有罪」的倒错就算了,这大家都看得出来;
但是变成道德的「检点/不检点」时,为什麽又会跟「保不保护好自己」混为一谈呢?
「不侵害别人归不侵害别人,保护自己归保护自己」
事实原本不正也只是这样子而已,
不是吗?
简单只是分成好几个层面的事、为什麽总是如此错误地混为一谈
而且还能说得这麽义愤填膺、理所当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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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I've
withnessed is a
nightmare all al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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