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machine (贝 勒 爷)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文章]身材影响情路?
时间Wed Aug 2 10:33:50 2006
※ 引述《ttcat0902 (踢踢猫)》之铭言:
: 先讲什麽是歧视
: 歧视的状况是
: 当我将我个人的偏见/刻版印象实践在我的权力位置上
: 造成一个「差别待遇」的结果时
: 这就是歧视
嗯嗯^^
很好唷
这边提出的是另一个切入点
也就是从"歧视"这个字眼的本质及定义切入
去铺衍出底下层层的论析
首先 什麽是"歧视"呢
教育部线上字典的解释是:
"轻视,以不公平的态度相待。如:种族歧视。"
而原po对歧视所下的定义
大抵符契一般社会大众对於"歧视"的观感和想像
换而言之
在你的定义下
歧视若要成立 至少包括四个要素
一是"歧视"的发动者 二是其发动者个人对某人事物抱持着偏见及刻版印象
三是将此个人的偏见/刻版印象实践於权力系统当中 造成不公的对待
四则是承受此"歧视"後果的族群或个人
嗯嗯
这样解释等於是将这个字眼说得很透澈了
底下则接触引申举例
: 我讨厌客家人,因为他们都很小气
: 我讨厌原住民,因为他们都很懒惰爱喝酒
: 这些是偏见
: 因为并不是真的客家人都是小气的
: 偏见是错误的,因为错误的认识和见解产生一种的刻板印象
: 当我因为我的偏见导致我不肯录取客家人和原住民当我的员工
: 或是在政策福利制度上造成差别待遇的「结果」时
: 这就是歧视
没错唷^^
你列举的例子是奠基於因"种族"不同所造成的"歧视"问题
并且你言明
"我讨厌客家人,因为他们都很小气""我讨厌原住民,因为他们都很懒惰爱喝酒"
以上都是偏见
换而言之 你认为并不是所有客家人或原住民都必然具备上述的特质
在你眼中 "客家人"和"原住民"这两个族群并不能被简化成单一模糊面目的群体
他们当中也有许许多多复杂的个别差异
若硬要将某种情境或论述或结语套用在其上的话
不仅失之武断 同时也显现出论者本身的偏颇与无知
(而这偏颇与无知若落实在日常生活当中 就极有可能造成"歧视")
: 所以歧视必然是一个行为,会导致一个差别待遇的现象、状态、和结果
: 歧视不是用看的,并不是「我用畸形的眼光来看待你」叫做我歧视你
: 那最多是鄙视
: 然後歧视会发生在权力位置上而且是不平等的权力位置
: 比方说白人歧视黑人也歧视黄种人
: 黄种人可能歧视黑人
: 但是我们不会说黑人歧视白人或是黄种人歧视白人
: 如果我说 我歧视柯林顿
: 这并不是一个真的歧视
: 因为我很难真的歧视柯林顿然後对他造成任何差别待遇的结果
嗯嗯
这段则点明了"歧视"背後的大论述情境及其架构
意即 权力位置的差异(一方高一方低)往往会造成双方地位的倾斜
甚至於产生出差别待遇
并且你举了几个普遍而有说服力的正例和反例让大家更能清楚看见"歧视"可能发生的状况
你说"白人歧视黑人也歧视黄种人"等等的 嗯 ok
"黄种人可能歧视黑人" 也ok
(这句话的意思是 当黄种人的地位比黑人优越时亦可能出现这样的歧视
另一方面 这句话也涵蕴了 每个黄种人跟每个黑种人都是独立自主的个体
因此没有哪一方是绝对的高或绝对的低 端视彼时彼处大家的处境来衡量)
反证则是:
"因为我很难真的歧视柯林顿然後对他造成任何差别待遇的结果"
同样自初始的定义而来立论 又放入权力机制的运作
让"歧视"显得更为分明(高对低 上对下)
很能说服人唷^^
: 所以男人如果握有权力,或是处在一个相较女性更优势的位置
: 我们会说男人歧视女人,因为性别而造成的差别待遇的例子满地都是
: 可是女人因为男性的生理性别而导致差别待遇却不那麽显而易见
: 所以很难说女人歧视男人
这里是问题的开始
因为这段话某种程度上解构了你自己在前面建构出来的论述
原因之一是 退缩到性别 你又将"男人" "女人"视作一整个群体来评述
(真是奇怪@@ 怎麽讨论种族时没这个问题 到性别来就开始强调集体面目啦)
假使注意到性别当中的差异性 根本就不会出现这样单向宰制的句式
原因之二是当"男人如果握有权力,或是处在一个相较女性更优势的位置"
我们不必然"会说男人歧视女人"
请看看你自己下的定义 "歧视"的发生至少要具备四个要素
如果只因为"A如果握有权力,或是处在一个相较B更优势的位置"
就马上下接"A歧视B"的话
很多一般的百姓都已经先天地被高官政要所"歧视"
原因之三是 好吧 假如这段话(这段话也是"如果"开头的假设句嘛^^)是成立的
我不明白的是为什麽将一组完整的概念做片面呈现
当你说"所以男人如果握有权力,或是处在一个相较女性更优势的位置
我们会说男人歧视女人,因为性别而造成的差别待遇的例子满地都是"
你省略(或忽略)了"所以女人如果握有权力,或是处在一个相较男性更优势的位置
我们会说女人歧视男人,因为性别而造成的差别待遇的例子满地都是"
例子当然有罗 比方强暴案总是比较容易判男性有罪^^
(特别是当男女两造自愿发生性关系事後女方因细故与男方交恶愤而提强暴以报复的时候)
换言之你只讲出一组完整假设下的一种可能
而这种可能是在过去被许多人所刻意(片面)强调而深化两性对立的说词
我以为是没有多大意义的
在本质上 这样片面的呈现就跟说"中国妇女是受压迫的一群"一样
不过是模糊的模糊 简化的简化
: 但是不代表女人对男人没有偏见或是刻版印象
: 而是女人在这个权力不对等的位置上很难对男人造成差别待遇的结果
欸这边承上
女人在这个权力不对等的位置上很难对男人造成差别待遇的结果?
请问一下 这是在哪个环境?在哪个权力机制的运作下你会那麽说?
如果是这对男女的关系是母子 请问权力上谁高谁低?
如果是蔡英文 李庆安 吕秀莲和他们的男助理或随扈们 请问 权力上谁高谁低?
"女人在这个权力不对等的位置上很难对男人造成差别待遇的结果"
这句话跟"我讨厌客家人,因为他们都很小气"在本质上并无二致
都是将性别和种族视为一整个集体的样貌 却不考虑当中可能产生的千丝万缕的差异关系
: 歧视分为直接歧视和间接歧视
: 直接歧视就是我是老板我讨厌同性恋所以同性恋不可以来当我的员工
: 间接歧视比较复杂
: 因为偏见和刻板印象在群体中的复制
: 使得某一个特定的族群、身分因为偏见导致广泛的差别待遇
: 这也是歧视,算是间接歧视
: 身为那个在权力位置上方的一个个人可能没有意识
: 或是没有任何实际的作为
: 但是这个群体中的偏见依然会造成社会上某部分人普遍受到差别待遇的结果
: 我们会说是社会对某些特定族群的歧视
: 我们没资格要求别人不可以有偏见
: 我们也很难要求
: 可是我们会谴责歧视
: 我们会希望在公平原则之下
: 歧视的状况不会因为个人或群体的偏见发生
嗯嗯^^
这边则又进一步回扣"歧视"的主题罗~~
并且更加深入地研析 将"歧视"分为直接歧视和间接歧视两大类
同样的 这边提出了"身为那个在权力位置上方的一个个人可能没有意识"
放入权力机制的运作以符应"歧视"的发生是在双方地位不对等的时候(高对低 上对下)
至此已经将歧视的本质和定义发挥得淋漓尽致
讲的 都是铁铮铮的事实^^
而你去反覆论析这个事实的话 就好像在大家的面前有一条鱼
就每个人的知识而言 大家已经具有能力去理解 这条鱼是一条"鱼"的事实
(好比大家都知道主管只因为肥胖就不录取一个人 就否定他的工作能力是"歧视"一样)
而你还是不厌其烦地为大家解释 什麽是"鱼" "鱼"有哪些特徵
并举出例证来(要有鳃 有鳍等等)
将这条鱼反反覆覆评了又评评了又评评了又评
经过七七四十九道程序後 告诉我们说 "嗯嗯 这就是歧视"或者
"嗯嗯 当主管只因为肥胖就不录取一个人 就否定他的工作能力是歧视"
没错呀 这个歧视的事实是大家本来都知道的^^
但是今天讨论的是什麽呢
是 逻辑 逻辑关系!
大家不会质疑上述的情况(主管BLABLA是不是歧视)
质疑的是是否"因为"大多数男人不喜欢跟胖女人交往 "所以"男主管不会录取胖女人"?
报导中可没那样讲啊
我已经不只一次说了
感情跟工作是没法类推的 从哪边推到哪边都不对
(可以这样推敲吗 这样的因果是可成立的吗 这样的叙述脉络是对的吗)
本来这当中就不能做逻辑的联结 每一桩感情都是单一独特的事件
并不是"因为"大多数男人不喜欢跟胖女人交往 "所以"男主管不会录取胖女人"
没错 因肥胖不录取的确有"歧视"的嫌疑
但是现在有问题的不是这个铁铮铮的事实啊(并不怀疑"鱼"的定义)^^
而是 要从其他方面(感情)类推到这边(工作)
是不是能成立呢?
海豚会游泳 所以海豚是鱼吗? 那章鱼是不是鱼?
只就单一的片段的条件就企图想涵摄所有的结论
对不起 这点是令人无法接受的
你下的定义 举的例子都很不错
但是跟原先的讨论串之间并没有绝对必然的联结
你的重点是"歧视"的定义和相对应的情况
和原讨论之间的重心不一样 甚至不会相互矛盾 反而有补足的作用
要特别提出来是因为这样似是而非的脉络(好像有关系 又好像没关系?)
很容易造成某些不适切的交叉联想
事实上呢这一篇就算独立成文 也行
基本上是在论述歧视的状态 某种程度上是放诸四海皆准的普遍原则及事实^^
: ========================================================================
: 讲完了歧视
: 回到讨论的主题
: 93% 的男性会不想跟肥胖的女性约会
: 为什麽不会是一种歧视?
那我要问
为什麽是一种歧视?
数据是客观的(百分之多少的XX喜欢XX) 等於是一种统计 冰冷不带情感的
好吧 为了方便讲解 我特别把"93% 的男性会不想跟肥胖的女性约会"抽离出来讨论
这句话实际上包括了几点要素
93% 的 男性 会不想跟 肥胖 的 女性 约会
^^ ^^^^ ^^^^ ^^^^ ^^^^
OK~~我总共选了五个唷
每一个变因都很有趣 都值得大书特书呢^^
但我实在无法花太多时间一个一个讲解
就很粗略地提点一下 要问问大家的观感为何罗
假如就跟你说的一样
"93% 的男性会不想跟肥胖的女性约会 为什麽不会是一种歧视?"
这句话的意思其实就相当於"93% 的男性会不想跟肥胖的女性约会是一种歧视"
同意我吧?
好的 同意的话我们往下走
如果今天 五个变因稍微给他做个小小的变动
变成如下的叙述好了:
"0.29% 的男性会不想跟肥胖的女性约会"
"93% 的男性会不想跟长头发的女性约会"
"20% 的女性会不想跟秃头的男性共进晚餐"
"70% 的男性会不想跟比自己高大的男性走在一起"
"40% 的年轻女性会不想跟上年纪的女性逛街"
"81% 的女性会不想跟肥胖的男性约会"
..................................
数据换一下 大家的观感是不是蓦地产生了不小的巅覆?^^
如果 当个人出於自由意志的选择
(特别是择伴时 注意的是 这里的调查 当中的"约会"是以交往为前提的
并不是普普通通随随便便的一般性约会)
选择要这不要那时
这样是不是(对於那些不要的)"歧视"?
别忘了那93%的组成可都是一个个的个人呢!
是不是每个人都抱持的"歧视"的心态去做出那样的决定的呢?
如果说 纯粹因为93%这个高比例的数据而就断定"歧视"
那麽每个人总会在某些方面"歧视"某些人 对吧
但这又回到歧视原本的定义来^^
当我选择不跟你约会时 我凭藉的是自由意志 我不妨害谁
并且我也不会因为我不想跟你约会 就阻止其他人跟你约会
我也只是 消极地做出回应 我不...
好像是 我不喝可乐 我不能阻止其他人喝 其他人也不能强迫我喝
就定义上而言 这并不能说是 差别待遇
因为我从来不是主动出击的一方(这可不是主管去面试啊 可以主动划除对方的名字)
此外
如果你要说
男性不喜欢体重过重的女性是"歧视"(多麽严厉^^)
那麽是你先验地就认为男性的权力在於女性之上!
这样的歧视才能符应原来的定义和本质
但如果已做出此认定 那是论者的堕落
因为依循在这条"原则"下做出的任何判释都会是沾染着宿命灰彩的
女性永远无法翻身
(然则实际的情况我也说过了 男性不宜自鸣得意
你嫌女性肥胖 她们还嫌你脏呢!!!
大家都有自由意志 也有选择权 这样的"权力"不是只属於单方面的
毕竟又不是商人挑选马匹 只有商人可以选而马只能被选)
话还是说回来好了
假使说呢因为肥胖而不录取一个人确时可以说是歧视
但要把这套搬到对於伴侣的选择上
对不起罗 讲歧视太沉重
也未免是将"歧视"作为无限上纲的道德谴责~
: 解读成 93% 的男性不喜欢体重过重的女性
: 难道就不是一种歧视?
: 我还没有什麽想法,意思是我对这些男性还没有道德上对错的观感和见解
: 但是我觉得这个讨论串讨论要到怎样才算是肥胖
: 或是不跟肥胖女性约会是对是错还蛮没有意义的
对呀
所以不是一直强调
这不是是非题 高矮胖瘦美丑是选择题吗
前面都有题一
没有人在讲对错 哈哈 所以不会没意义^^
: 因为至少我就是一个男性,我就跟过肥胖的女生约会
: 我心中也没有一个体重计随时测量谁到多少算胖或是瘦
: 我想谈的是,为什麽 SIP 可以直接说这不是一个歧视
: 我在文章当中看不到理由
前面解释了 恕不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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