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aacStein (三人行,必穿我鞋)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回应〈不要以为你是女生,我就不敢骂你〉
时间Wed Mar 8 04:33:05 2006
※ 引述《Iriss (是否魂梦就此相系)》之铭言:
: 我对於黑狗老师的作法不以为然,
: 对丙班导师的作法不以为然,
: 对女学生的作法不以为然,
: 对这篇回应同样不以为然。
: 黑狗的标题自然意味着性别教育的失败
: 女性被连结到脆弱不堪一击的弱者形象
: 但是,这篇回应的第二点把男性连结到强硬、不能惹的流氓形象
: 甚至提出 "正因为面对女学生才如此张狂"
: 难道就是正确的性别设定?
请避免过度和错误诠释。
原回应的第二点并未把男性连结到强硬、不能若的流氓形象。
在文中的「学生皮黑道骨」之词以前,有个「不论雌雄」的前提。
而「正因为面对女学生才如此张狂」并不是作者的论点,
而是作者用来否证黑狗的论证策略,
此策略是,
「你可以在这种情况下做出这种判断;我是否也能用相同的判断来判断你?」
而此策略的作用是,
如果你认为你对他人的如此判断是正确的,
你就必得认为我对你的如此判断亦是正确的;
反之,若你认为我对你的如此判断是错的,
你只好必须承认自己对他人的如此判断是错的。
因此当你能够指出「正因为面对女学生才如此张狂」预设了错误的性别设定,
你也就替作者的反诘问句下了一个明确的判断句,
也就是黑狗的「不要以为你是女生」云云也预设了错误的性别设定。
: 尤其在第二点的最後,挑衅的问黑狗是否有对坏学生 "诛之" 的气势
: 拜托,黑狗错乱,我们何苦跟着错乱?
: 现在是法治时代
: 如果一个人犯了罪,便人人得而诛之,那我们要法律 /警察局做什麽?
: 如果一个学生犯了错,人人得而诛之,那我们要校规 /训导处做什麽?
: 作为一个良师,他需要做到的是身教言教,望之俨然,即之也温,听其言也厉
: 不必是麻辣教师 GTO
再请求避免错误诠释。
原作者在使用「诛之」一词时特别使用了引号框住,
「引号」的作用即在於「引用」,
所谓引用,即谓使用他人所使用的词,并以被引用者的意义定义之。
因此,在此的「诛之」仅是以黑狗的用词来诘问黑狗,
「如果你认为这样的学生是必须『人人诛之』的,
你对於其他学生是否亦真能做到『人人诛之』的行为?
或者说,这不过又是你另一项差别待遇的表现而已?」
对黑狗的如此诘问,并未显示出作者同意「人人得而诛之」的做法。
: 第三点问 "凭什麽不能认定每个学生都是天使?" "凭什麽我的天使被你当禽兽对待?"
: 两个提问语气上都相当尖锐,但气壮之余,理未必直。
: 姑且不论荀子的性恶说,就是支持人性本善的孟子也不会把每个学生都当作天使
: 如果每个孩子在道德上从来毫无瑕疵,无须匡正或扶持,怎如今仍不见世界大同?
: 以此观之,净把学生当天使,予取予求,正是爱之适足以害之
再次要求避免过度诠释。
原作者想必并未认定「所有学生都是天使」,
这里仍必须根据文章脉络来理解原作者的「条件句」,
即是「如果你可以把所有学生都当禽兽,我为什麽不能把所有学生都当天使?」
这是同於我在回应你的第一段所提到的论证策略,即:
如果你认为我不能把所有学生都当做天使,
你就别再把学生当做禽兽来看待;
反之,如果你觉得自己拥有把学生视为禽兽的权利,
你就不要否认我也有把同一个学生视为天使的权利。
作者在这里想要强调的是一个,对各种主观认知的尊重态度,
不要以为自己的判断才是唯一正确的判断,
在你认为某个学生毫无疑问地是个禽兽之时,
也不可以否认别的老师也可能毫无疑问地相信该学生是位天使。
然而,在强调此种尊重的同时,似乎不可避免的是,
原作者也是在下一个判断:「几乎没有任何判断具有绝对的普遍有效性」。
因此,当原作者在说「凭什麽我不能认定每个学生都是天使?」时,
他并不是认为一个老师「应该」把所有学生视为天使,
而是在说一个老师「可以」把所有学生视为天使,
但很显然地是,一个老师即使把所有学生视为天使,
他也自知这并不代表真的所有学生都是天使。
既然如此,当然也不会遇到你所提到的困难。
: 第二个提问後半是合情合理的
: 对动物、对草木、对大自然我们尚且大谈关怀,哪有把人当禽兽对待的道理?
: 然而,对方在这点上犯了错,他的所作所为就能被全盘否定吗?
: (这里我不谈黑狗的例子,因为从原文我只看见歇斯底里的控诉,无法判别实情)
: 且论,为什麽你的天使没有被对方当做天使看待?
: 在把问题一并砸到对方头上之前,难道不必先做一番自省?
所以,仍然是过度诠释的问题。
原作者并未认定「一旦我把学生视为天使,你就不能将他们视为别种东西。」
而是强调对他人的不同判断和意见保持尊重的态度。
: 第四点谈到沟通
: 沟通当然不是比大声,黑狗的所作所为当然不是为人师表的良好示范
: 但让我担忧的是,第四点提出了 "工作上的老板" 或 "横冲直撞的危险驾驶"
: 这是在暗示什麽?
: 在我看来像是: 当强势的一方与我们意见相左的时候,我们就/才该忍气吞声
: 但这也许是我多虑了,暂且按下不表
我相信这是你的多虑。
原作者所表达的意思很显然的是在强调关於,
「怎样的人际互动才是良性的?」这个问题。
「人与人的互动沟通真可以这样干吗?」
人与人的互动当然不能这样干,
人与人的互动当然应该要建立在良性沟通之上,
而一句「要我跟你道歉?我不如去跟狗道歉!」
这不仅不是一种良性互动,根本就不是互动。
: 第五点又把女学生摆到完全弱者的位置,这我在一开始就谈过了。
: 这点谈到最後未免有些赌气
: 如果黑狗真的对天发誓,这誓言难道可以相信吗?
对不起,原文太长了,我实在找不到「对天发誓」四个字在哪,
所以只好不与评论。
但对於此三行的第一行,我仍只是要说,
请避免错误诠释。
原作者并未把「女」学生摆在弱者(甚至完全弱者)的位置,
而是强调在「师/生」关系中的女「学生」是个弱者的位置。
请看原文:
「除了黑狗『老师』因为面对的是相对弱势的『学生』所以得以任性而发怒之外」
文中被引号框住的两个词分别是「老师」与「学生」,
在这句提到了「相对弱势」的句子里面,相对起来的两个身份并非「男/女」,
而是「老师/学生」的不同权力关系和不同社会位置,
而「师/生」间权力关系的不平衡我想是个不可否认的事实,
那麽原作者对此种关系上的不平衡之强调也就没什麽问题。
因此原作者实在没有把「女」学生摆在弱者的位置,
这是一个对原作者的误读与误解。
: 文末对於女学生的建议更是於事无补
: 是的,她不需要原谅/包涵老师的语言暴力,她可以觉得不耻
: 但是,她真的不需要道歉吗?
: 因为对方是老师,而行为应该拿放大镜检查的老师也犯了错,
: 学生做错的事情就变的微乎其微,不可以或不需要计较跟指责了吗?
: 再者,什麽时候,宽容变的不再是一种美德?
: "不原谅" 这种行为模式根本不需要外人来教,
: "如何去原谅" ,放过别人也放过自己,才是真正困难的课题。
这是本文最後一次的要求,请避免过度诠释。
原作者并未说过女学生「不用道歉」,
毕竟在原文中作者的句子是:「我愿意听从导师的指示来向驯兽师道歉」,
这当然不必意味着这个道歉并不是真心的;
毕竟在「听从导师的指示」的情况下,不必然只是单纯地听从指示,
而可以是在理解导师要求道歉的原因之後,也同意自己有道歉的必要。
但原作者仅是强调,在为自己过当的行为道歉之余,
其实该位女学生也毫无义务要接受黑狗过当的轻视与污蔑。
另外,原作者也并未将「原谅」视为「不是美德」,
原作者的说法是「对这种大欺小的行为难以苟同原谅」,
「难以」苟同与原谅,不表示「不能」苟同与原谅。
这只是原作者在强调,对於某些恶劣的行为,
我们似乎会认为只有在某些条件被满足的情况下,才值得我们去原谅行为者,
这其中当然包括了行为者本身的悔意,以及对自己的恶行有所认知,
然而很显然的,黑狗对上述两个条件均未满足,
那麽女学生的「难以原谅」似乎也就没什麽好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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