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molas (滨崎步要加油了...)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同性恋vs教会
时间Thu Feb 2 02:52:11 2006
其实我对宗教的议题不是很熟悉...
不过我今天突然想回这篇文章....应该没关系吧
我个人是男同性恋者
也是个不虔诚的基督徒XD(好像不虔诚不应该说出来:P)
因为不虔诚所以不就教义的部份来谈(更何况已经有板友说得很详细了:P)
这边就从其他的角度来看这件事吧~
首先性别认同是许许多多的因素形成的
有人论本质,有人论建构,这部份也是争议不休
依心理、辅导的角度来看
性取向、心理性别这些特质都是人格特质的一部份
(如同智力、兴趣....等等特质)
人格特质是先天与环境的交互作用而成
既然在此承认环境建构的影响
也许就可以认为性别认同是可以改变的
(至少就"认同"而言,"认同"是有可能会改变的)
而性别认同为何改变?
受到环境"启发"?受到所谓"治疗"?亦或自发性的"觉醒"?
我想,在思考上述问题的同时,似乎必须先思考几个议题
首先,是否有可能"觉醒"或受到"启发"?
以我自身的例子来说
我接受的思想是我应该要喜欢女生,应该要表现得有男子气概等等等等
很刻板的社会建构
(当然在男子气概我完全没有成功XDDD)
然而在性取向呢?在国三之前我都认为我应该喜欢女生
直到有天我意识到...我注意的并不是女孩子?我不爱我交往的女友
但是这又是"觉醒"或"启发"吗?
似乎还有很多未知变因在
(现在似乎也没有定论...也许还需要再多看些paperXD)
而性取向或性别认同是需要被"治疗"的吗?
在197X(我忘了确切年代~sorry)同性恋从精神病诊断手册除名之後
(之前可能也是XD~这个我也没考证~算是个嘴炮)
辅导谘商及心理学界大多数学者认为
以治疗手段改变一个人的性取向or性别认同是不合职业伦理的
一个人有选择自己的性别认同的权利和自由
但为何有些人(像原po的妹妹)却寻求"治疗"呢?
我在此大胆的认为
或许和同性恋的污名化有关
同性恋这个标签一但贴在一个个体的身上
那麽接下来常会跟随着"不正常","异类","娘娘腔","男人婆"等等等等
令人产生不愉快经验的其他标签
(反过来的娘娘腔男人婆等等标签带出同性恋标签也有差不多的效果)
这些不愉快的经验是否会造成心理的创伤?
我认为是有影响的(至於到不到创伤的程度...我不敢讲XD)
而这些标签是社会带出来的
需要被治疗的究竟是性别认同或是这些标签所造成的创伤?
依照前面的观点,答案应是後者
(好像讲了一堆跟原po想讨论的东西不是很相干的事...=.=|||)
做些结论吧
我认为认同的改变与否与人的本质有一定关连
当然与社会环境也有一定的关连
至於社会环境是什麽,我做的一个猜想是对同性恋的污名化
当然我也认为这不是唯一的绝对变因
其他的因素仍然需要相当大量的研究与讨论才能一一找出
而应不应该以外力(如宗教~精神科医师~心理谘商等等)来改变一个人的性别认同?
我认为是不应该的
理由如前述...
不知道
我这一番不太结构化且粗浅又缺乏证据的见解是否有提供一些有用的资讯呢
※ 引述《mettyy (777)》之铭言:
: 其实说到基督教与同性恋的关系
: 我觉得真让我尴尬不已
: 我表妹"以前"是个女同志
: 同时也是个基督徒
: 但在她"以前"搞女同性恋的时候
: 我觉得她对基督的信仰并不如现在这麽强烈
: 现在她是意志坚定
: 觉得是耶稣治疗好她的同性恋这样的"罪 '
: 而我也无意间发现她是厉珍妮的信徒
: 厉珍妮至少在男同志圈内是被很瞧不起的
: 甚至是被唾弃的
: 而我这表妹
: 以前在对於女同志有强烈认同的时候
: 她是间接地参加一些同志社团的活动
: 现在则是刚好颠倒
: 变成教会的一员
: 努力从事至今让我看起来保守的不得了的行为
: 比方说帮忙翻译一些国外基督教团体从事心理治疗同性恋的书籍
: 我觉得这真的妙不可言
: 她现在的所做所言也让我很感冒
: 我跟她的政治立场根本不一样
: 而她的意识型态让我觉得比现今台面上那些很主流的儿少团体还要保守
: 她以前是觉得男人绝对不可靠的
: (这论调真的很女同性恋=.=!)
: 如今却"想开了"
: 想赶快结婚生小孩
: 无怨无悔地在基督的光耀下结婚生子
: 我想她会这麽笃定
: 应该是见证了"神蹟"
: 於是乎神的旨意都被认为是对的
: 我是一个gay
: 我一直在想一些问题
: 为何同性恋对我来说总是个很安稳的认同
: (尽管我还没有能力出柜
: 但起码我跟男人搂搂抱抱到不至於感到罪恶感
: 甚至感到很爽很愉悦)
: 为何仍然有些人对同性恋还是充满罪恶感
: 罪恶到要寻求宗教上的治疗
: 难道是目前的台湾社会对同性恋还是不开明吗
: 还是说我的"背景知识"还不够足以帮助我全面地认识同性恋倒底是什麽回事
: 同性恋倒底是不正常(有罪)
: 还是说她跟异性恋一样是正常(无罪)的
: 这样的正常不正常的区分我觉得都有一种"不证自明"的先验存在
: 是不是有一些基本预设得论证同性恋/异性恋'是'正常的
: 有时候想想到底哪一方的立场可以是真的,是对的
: 而另一方是假的,错误的
: 我想我的认同大概因为我的表妹的改变而有一些反思
: 有没有人愿意接着我的想法继续讨论下去
: 当 然
: 这问题不管你是什麽恋都可以加入讨论
: 对我来说
: 就算一个生理男性
: 他也可以是一个女性主义者
: 就好比"直同志"的道理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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