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wl (像小兽)
看板Feminism
标题[剪报]为妇运多开几道门
时间Tue Dec 21 19:12:46 2004
2004.12.21 中国时报
为妇运多开几道门
林芳玫
昨日拜读刘毓秀教授的大作「妇女运动,关起门来?」感到刘教授对妇女议题
及政府机构的论述,停留在凭空想像,主观认定什麽样的设计是好的,什麽样的设
计是不好的,但是全文缺乏具体例证来说服读者为什麽她认为不好的事就会发生?
刘文一直将妇女议题的定位与路线分为两种,难以论断某种好,另一种不好。
这种二元对立,缺乏兼容并蓄的论述观点,对台湾的妇女运动并无助益。
刘教授担心,在新的「国家发展及科技委员会」之下设性别平等处,因为层级
不高,容易跟执政团队或整个社会产生冲突对立。事实上,目前的行政院妇权会层
级颇高,刚设立时功能不彰,经由刘教授/刘委员的大力推动,近几年具体成效逐
渐出现。能有这样的成果,也经历许多痛苦的过程。以前妇权会开会经常充满冲突
对立的气氛,特别是有刘委员在场的会议,会场总是充满尖锐的言词与紧绷的气氛
。经过多年的公私部门的磨合,近年来议事与决策逐渐上轨道,民间委员与官员也
逐渐建立了互相了解与默契。我们一方面肯定刘委员对推动妇权会运作的贡献,另
一方面也要提醒,任何一个新设的机构,总有一段内部人员与外界的猜忌、疑惧、
冲突期间,这些都是日後组织运作更顺畅所需付的学费。
行之多年的行政院妇权会优点是层级高,具跨部会协调的功能。缺点是缺乏固
定编制的幕僚员额与运作经费,实际方案都由各部会自行执行。拟议中的性别平等
处,刚好和妇权会互补。性别平等处有自己的员额与预算,但是跨部会协调功能较
弱。所以我们应该两者都有,截长补短,而非率尔认定一个尚未出世的宝宝她出生
後一定会命运多舛。一个是政策倡议与协调功能(妇权会),另一个是研发、考核
、评监、执行(性平处)。两者互相需要。怎会有孰优孰劣之争呢?
且以联合国的组织架构为例,第一阶段起於一九四七年设立的合议制的妇女政
策决策机制CSW(Commission on the Status of Women),联合国大会也多次做
出两性平等的决议。除了委员会,六○、七○年代以来又陆续在常设性的组织架构
内设立许多专责妇女单位,例如妇女发展基金(UNIFEM);妇女促进处(DAW);
国际妇女研究训练所(INSTRAW)。这是第二阶段──专责的执行机构,第三阶段则
是召开世界妇女大会(最重要的是一九九五年的北京会议),并设立联合国各机构
的性别联络人,形成「性别平等跨部会网络」(Inter-Agency Network on Women
and Gender Equality)用以落实世界妇女大会的宣言与决议。
由此可见,性别议题所需制度架构,乃是由点线面分阶段逐步架构起来的,台
湾社会历经剧烈的政治、经济、社会变动,妇女本身也有教育程度、婚姻状况、城
乡差距等各种差异。值此政府组织再造之际,一方面强化既存的妇权会,同时争取
新的性别专责单位,何不乐见其成呢?我们需要多样性的性别议题公共机制。这也
是一九九五年北京会议的重要结论。
刘教授担心成立「性别平等处」,该单位「将会关起门来做决策」,恐怕又是
过虑。政府部门要面对立院、媒体、民众短期内可以关起门来做决策,次数多了迟
早会被立委、舆论、公民团体批评。刘教授等人,或是笔者本人,或更多关心性别
议题的学者专家与民间团体,都会善尽监督与评论的责任。
站在二十一世纪开端,面对多变诡谲的世局,恐怕不宜再以「非此即彼」、「
非黑即白」的二元对立来看待公共事务。性别平等处果真设立了,可能会让原已运
作良好的妇权会被边缘化。公共事务也有如市场,成立新公司、推出新产品,难免
瓜分有限资源。老字号、老产品就要重新出发,站稳脚步,甚至可以策略联盟,扩
大彼此的影响力,如果老店不思振作而遭淘汰,也只能怪自己创新不够,而不是质
疑新公司的成立。
生命自然会寻找它们的出路。妇权会也好,性别平等处也好,性别联络人网络
也好,没有一种机制是十全十美的。一九九五年北京会议、二○○○年的五年回顾
、二○○五年的十年回顾,都将妇女与性别机构列为重要议题,而且都是采用多角
化、多元化的策略,决没有说哪一种一定好,哪一种一定不好。我们何不信任自己
?每一个机制都有缺点,都会或多或少引起冲突对立,但是也都会找出平衡点。
(作者从事妇运多年,现为行政院北美事务协调会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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