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ormy (彼德洛希卡)
看板Feminism
标题Re: [剪报] 防性骚扰?防性自主? ◎卡维波
时间Mon Nov 1 22:33:54 2004
※ 引述《antishit (purity)》之铭言:
: : 2004.10.30 中国时报
: : 防性骚扰?防性自主?
: : 卡维波
: : 学校不是唯一的权力机构,医院、企业、工厂、军队、公私机关等等,都存在着
: : 性徇私与跨阶层的性爱关系,这些与性骚扰截然不同的性爱关系当然不总是对弱者不
: : 利的。更有甚者,只有光明正大的师生恋才能免於性徇私的流弊可能,将师生恋打入
: : 地下,又如何防范徇私?
: : 目前从防范性骚扰演变为防范性自主,这样的管理政策若扩散到其他机构,势必
: : 对人们的私生活带来更多的监视与规训,也将成为社会自由的威胁。回顾女性主义百多
: : 年来常常是社会控制的重要推手,我们不能不慎。
: 实在厌烦这些伪善的文字。
: 如果教育部的性侵害&性骚扰防制草案里可能包括「禁止或不鼓励师生恋」这一项,
: 被卡认为是对「师生恋」内涵刻板归类的不公平待遇,
: 那麽卡只从其「想像中的」大学女生角度申论师生恋行为中可能蕴含的性自主意义,
: 是否也是对於当下中小学校园实则早已层出不穷的「师长对学生性侵犯」现象的漠视?
我并不觉得卡这样的文字是伪善的,事实上我对於任何规范恋情或情慾的手段,都
宁愿采取质疑与批判的立场。
更具体的一点,若真的发生性侵害,难道没有继成的法律可约束、惩罚?为什麽需
要额外生出一个防治草案,来规范「特定种类的恋情」?
再延伸一下教育部的观点,同样的理路是不是可能发展成限制办公室恋情的相关条
例?这样的延伸观点并非认定政府会这麽做,而是想质疑,教育部这样的草案是否
有其既定的伦理偏见在其中?
: (要不要去 google 一下?)
: 或者,能不能在矫情地提出
: 「只有光明正大的师生恋才能免於性徇私的流弊可能」这样有待论证的说词之前,
这样的说法适用於一切较不公开的恋情。恋情是否需要公开本来就是个人自由。
: 先务实一点地做些调查研究比较,
: 看看究竟是「渴望获得师生恋的性自主愉悦」的大学女生比例多,
: 还是「曾遭受师长不合理的身体侵犯」的中小学女孩子多?
务实一点的做法应该是畅通学生与学校的沟通管道、增加学生的性知识与自我保护
技能。
而就算曾受到师长身体侵犯的女孩多於可望性自主愉悦者为多,这现象也不能拿来
否定老师、学生做为一个个人的性自主权;尤其,增加沟通管道、强力执行既定法
律即可应对校园侵害事件,而如果没有恰当的配套措施与执行意志,以上的草案就
算通过也不能改变什麽事实。
: 简单地说,谁会没事去生一个不合时宜的法案草案出来?
: 但是批评却很可能是不合时宜的。
: 这里的判别标准只有一个,
: 就是谁对真实世界的人比较关心。
谁会没事生一个不合时宜的法案草案出来?事实就是许多法案未必合乎需求,或未
必有其正当性。
还是你对我国各政府单位有着无比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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