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mable (子女应冠父母双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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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语言问题
时间Fri Mar 23 17:14:00 2007
※ 引述《jessiep (学着多爱自己一点)》之铭言:
: 男友的家我去过两次,见过面三次。
: 男友的爸妈年纪比较大,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从台北搬回南部老家,
: 所以他爸妈的国语都不是很好。
: 他妈妈会说一点国语,也听得懂,但是他爸爸就几乎不会太说。
: 我是客家人,台语很差。
: 我去他家吃饭的时候,他们家人都是讲台语。
: 我能够听懂的部分大概只有10%吧!!
: 过程中,我也没有办法融入他们的对话,只好静静地吃饭。
: 想请问各位有经验的大大,语言的问题在婚後会是一个问题吗??
: 我会不会太杞人忧天了?? >.<
女人一旦结婚 为何婚後一定要和夫家人相处啊?
男人结婚 有一定要和女方家族相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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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像古代女人, 拿夫家聘金, 被"聘卖"到夫家, 从此"附属"夫家.
若是男女两家族"平等"婚姻关系, 而非女方"嫁卖"到夫家,
女人应该是可以在各方面权益上, 和男人一样的,
譬如: 小孩双姓, 拜两家族祖先, 除夕夜和自己父母吃团圆饭, 孝顺自己父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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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 现代两性"平等"的婚姻中, 女人并没有拿夫家聘金 饼钱 取用住公婆一毛啊!
既然没亏欠公婆夫家一毛, 为甚麽要像传统女人一样, 到夫家当"小媳妇"???
公婆有高岳父母一等吗???
岳父母养女儿 是养假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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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友交往十年
几乎完全没和他家人来往
从没互打过电话 过年过节也没在送甚麽礼
我更不会跑到他家 去"打扰"他家人生活 或"麻烦"他家人甚麽
连接触都没接触 所以 就没你讲的语言问题~~~
也没有摩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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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罗
除非是你要"嫁卖"到夫家, "附属"夫家,
才要担心和夫家相处问题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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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应冠父母双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结婚!(小孩双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妈过 两性平权)
法国在2001年通过的家庭继承法规定,夫妇可自由商议
决定子女继承父姓、母姓或同时冠上父母双姓。
德国早在1976年通过姓氏继承法,结婚夫妇生育的儿女
之姓氏原则上在结婚时就已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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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6.168.60
※ Aimable:转录至看板 pay_home 03/23 17:15
1F:嘘 Pinker:还在传教?回文就认真回文,没必要什麽都扯到“双姓““平 03/24 00:10
2F:→ Pinker:权“吧!这种行为 比路上的摩门教徒还讨厌 他们至少会尊重 03/24 00:11
3F:→ Pinker:还不至於像你乱入一通勒! 03/24 00:11
4F:嘘 dodozzz:我也想嘘~~~ 03/24 03:51
5F:→ lavender09:我跟着嘘! 自己觉得自己观念好 也不是这样强迫行销的吧 03/24 10:11
6F:嘘 lavender09:这种置入性行销 真的很让人反感! 03/24 10:13
7F:→ lavender09:看你其他文章都还不错 但可不可以不要什麽都讲卖女儿? 03/24 10:15
8F:嘘 september02:人之患在好为人师 03/25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