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mable (子女应冠父母双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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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贴] 夫妻之间》和前女友保持联络 (回应七年之养)
时间Fri Mar 16 21:19:54 2007
夫妻之间》和前女友保持联络
【联合报/夜函(彰化员林)】 2007.03.16 03:42 am
图/庄蕙文
大家都说婚姻有「七年之痒」。问题是,我老公才刚结婚就「痒了」,让我不得不怀疑感
情的保存期限。
我们刚结完婚的第一个礼拜,老公的前女友打电话来嘘寒问暖,两人聊得挺热络的,完全
没有将我看在眼里,殊不知我的脸上已经冒出数条青筋,他们还在延续爱意,对方留下电
话号码才挂上电话。
老公不忘对我补上一句:「没有想到,她还记得我。」看着老公心花怒放的表情,我很想
要送他一记飞拳。「难道这场婚姻只是一场障眼法的游戏?其实,他还爱着她吧!」我心
里想着。
虽然我对老公抱怨:「结婚後就不要跟前女友联络,要安分守己。」他却一副理直气壮的
说:「我们也只不过是要一起出去吃饭,又没有怎麽样。你们女人真小心眼,不过就只是
老朋友嘛!」
好个「老朋友」!
连续两个礼拜,我都刻意在他下班後无故失踪,我知道他会起疑心、会跟踪,我就约了一
位交情还不错的男性朋友,请他配合我演出这场戏。
我们刻意选了一家挺有气氛的露天咖啡馆,假装很愉悦的聊着公司里的事情,喝完咖啡,
他还送我一束花及一本书。就在他准备要载我回家的时候,老公跳出来说:「你们在做什
麽?要去哪里?」
「要回家啊!」我轻率的答道。只见老公很愤怒的吼着:「谁说你可以跟男生一起出来吃
饭?」
「你都可以跟前女友一起去吃饭,我为什麽就不可以跟前男友一起出来吃饭?反正我跟他
也没什麽,就只是老朋友啊!」我将他数落过我的话,一并奉还给他,这招果然见效。
日後,老公没有再接前女友的电话。我们的感情也才步入正轨。
【2007/03/16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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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LIFE/X1/37624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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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嫁, 我只要结婚!(小孩双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妈过 两性平权)
法国在2001年通过的家庭继承法规定,夫妇可自由商议
决定子女继承父姓、母姓或同时冠上父母双姓。
德国早在1976年通过姓氏继承法,结婚夫妇生育的儿女
之姓氏原则上在结婚时就已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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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necci:我也用过类似这招~不过要有承担结局是男方根本不在意的准备 03/17 01:12
2F:推 Aimable:所以 男女关系 若一高一矮 那就难以彼此公平制约 03/18 01:28
3F:推 lin31028:你跟我一样天蠍座吗?以眼还眼~厉害 03/18 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