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mable (子女应冠父母双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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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分享] 除夕夜回娘家 - 邓惠文
时间Fri Feb 16 02:13:40 2007
※ 引述《wed4ever (小三)》之铭言:
: 来源/KKBOX
: 文/邓惠文
: 「今年除夕,我要陪妈妈吃年夜饭。」
: 这不是一句很简单的话吗?
: 如果出自男人口中,不论他已婚或未婚,听起来尽是孝心与温暖。如果出
: 自女人,未婚的还可以,如果已婚的女人这样说,结果会怎样?
: 试着在Google输入「除夕回娘家」,查到的各种讨论足以让人瞠目结舌,
: 这件事似乎比要美国从伊拉克撤军还难。
要破除传统男女不平权的陋习
女人与女人的父母 也是要反省!
譬如 男女同样在结婚 就不要拿夫家聘金 饼钱 取用住公婆甚麽的
不要有女儿婚後 就丢给夫家负责的心态
(换个角度想, 女人的幸福 有必要靠夫家给吗? 难道女人的父母 就没能力给?
没义务给? 公婆能力就比较好? 此外 人家公婆可不会将自己儿子丢给岳父母负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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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要男女平等平权 (小孩双姓 除夕夜回老家 婚後孝顺自己父母)
那麽 女方与女方父母 就应该像男人与男人父母一样
在婚姻中 一同出钱出力 一起分担义务 (而不是把义务丢给男人或夫家!)
: 如果有人不喜欢回婆家过年,却因为社会的习俗与体制不得不去,就违反
: 了自由。这麽简单的道理,人们却把它搞得复杂无比,用各种冠冕堂皇的
: 理由责难女人,吓唬女人,竟然还发明了「除夕初一回娘家会带给娘家厄
: 运」,抓住女人心系父母家人的弱点予以威胁。
没有受教育或无知的父母 比较会信这一套吧!
明智又真正懂得爱女儿的父母 才不会迷信与昏庸到这种地步!
自己父母因时代背景或教育程度智识不开也就算了
若加上做儿女的 完全不试着和自己父母沟通"新观念"的话
那做子女的 也是有要反省的地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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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应冠父母双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结婚!(小孩双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妈过 两性平权)
法国在2001年通过的家庭继承法规定,夫妇可自由商议
决定子女继承父姓、母姓或同时冠上父母双姓。
德国早在1976年通过姓氏继承法,结婚夫妇生育的儿女
之姓氏原则上在结婚时就已决定。
※ 编辑: Aimable 来自: 61.216.172.41 (02/16 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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