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niusKiKi (GeniusK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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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关於最近的几篇板规十一判决说明
时间Tue Oct 12 23:47:16 2010
yannjiun 出售新手洋装,其乃 Pet Society 目前尚无正式发布之物品,予以处分并
无不妥。
didaa 开放竞标金市长,这一部分在板务板已经做过很多次说明,在此不累述。
AnFerNeE309 出售大量 5999 事件,经查证 5999 为目前商店仍持续有在贩售之商品
,若使用者有足够之资金便可购买,难以认定其为非法大量取得,固无
法处分,若为贩售此等数量之已绝版商品,便有可能予以处分。
peylon 贩售部分已绝版之商品,并载明「很恐怖不要问」,然其所贩售之物品虽已绝
版取得稍微困难,但仍有大量合法存在的可能性,例如绝版前所购买、例如跟
其他使用者收购等,固若无足够之直接、间接证据或任何足以合理认定其乃违
规之依据,将无法予以处分,还请见谅。
板规已前没有明列禁止哪些物品贩卖
但外挂条例是一直都存在的,判决也是依照该条例办理
并没有用新订定的板规去处分既有的违规的问题存在
目前的公告都只是将板规十一不够清楚之处再详细说明补充罢了
这一部分没有板规的溯及既往的问题
板规从已前到现在也都没有溯及既往用新制订的板规处分过去的违规过
举例来说刑法二七章三百零九条也不会详细说明、名列哪些言词、行为算是公然侮辱
这一部分都是检察官、法官自由心证认定
有写出来有一个依据存在,没写到的也不代表他就没问题
此篇回覆已後针对以上几篇判决的及其相关争议恕不再做任何回应
请相关当事人若有任何异议,直接至组务板提出申诉
也请非相关当事人仅针对板务、板规条文等部分讨论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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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编辑: GeniusKiKi 来自: 220.132.28.51 (10/12 23:48)
1F:推 much365:检察官、法官自由心证认定 但是还是得有证据蒐集提出 10/13 00:10
2F:→ much365:检察官无论怎麽提出告诉 还是必须有证据辅佐 10/13 00:11
3F:→ much365:今天事情会闹大 主要是因为 推测不等於证据 10/13 00:13
4F:→ much365:再加上你请吃螃蟹的态度 事後又唐塞新版龟 才会令人不服 10/13 00:14
5F:→ much365:话说 你今天公布新的鱼坛版龟 有发现和现行的版规有冲 10/13 00:15
6F:→ much365:突 那你应该怎麽跟大家交代? 10/13 00:16
7F:→ much365:FB版是在PTT底下所以不需写出PPT的规定 10/13 00:18
8F:→ much365:使用FB本来就得遵守它的使用条例 10/13 00:18
9F:→ much365:但是引用鱼坛规则 你应该要将其实质的条列出 10/13 00:19
10F:→ much365:而不是要我自己去看 10/13 00:19
11F:→ bromine:A版友判决说明:为贩售此等数量之已绝版商品,便有可能予以 10/13 00:23
12F:→ bromine:处分 10/13 00:23
13F:→ bromine:p版友判决说明:虽已绝版但仍有大量合法存在的可能性(中略) 10/13 00:23
14F:→ bromine:将无法予以处分 10/13 00:23
15F:→ bromine:同样都是提到绝版品贩售问题..为什麽判决可能却不同 10/13 00:24
16F:→ bromine:请问A版友判决说明中提到的绝版商品是意指什麽? 10/13 00:29
17F:→ bromine:已下架的常见交易货币吗?(已下架但可作为5999.3333.之类? 10/13 00:29
18F:→ bromine:根据文末倒数第四行 我似乎不用期待能得到回应了.. 10/13 00:31
19F:→ bromine:但是文末倒数第二句..对此提出疑问 难道不算是针对版务吗? 10/13 00:33
20F:→ bromine:另,有关p版友的检举文,为超过版规五所订立的受理期限, 10/13 00:49
21F:→ bromine:理当不受理,为何会在这一系列版务判决文中出现该版友的ID 10/13 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