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onkeen (前十字韧带重建中)
看板FJU_CLASS
标题[资讯] 辅仁大学校际选课实施办法
时间Mon Aug 13 04:25:23 2007
连结:
http://www.academic.fju.edu.tw/about%20course/校际选课实施办法.pdf
辅仁大学校际选课实施办法
八十七学年度第十次行政会议修正通过
教育部85.01.03台(85)高(三)字第8550399号函及
教育部85.05.03台(85)高(三)字第85031852号函同意备查
八十九学年度第十次行政会议修正通过
九十三学年度第一次教务会议修正通过
一、本办法系依据大学法施行细则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订定之。
二、本校学生选读他校开设之课程及他校学生选读本校开设之课程均适用本办法。
三、本校学生选读他校开设之课程,以本校本学期未开设之科目为原则。
进修学士班学生因学制属性,选读他校开设之课程,以应届毕业班学生为限;
其修读科目以本校本学期未开设之必修科目为原则。
四、每学期选读他校学分数,以该学期该生修读学分数之三分之一为上限;但硕、
博士班学生由该系、所行政主管弹性处理。
五、本校学生选读他校课程时,应依他校之规定办理缴费,且其上课时间 (含至上
课地点往返时间) 不得与其他在本校所修科目冲堂。凡经查证冲堂之科目,均
以零分计算。
六、外校学生选读本校课程时,应依本校规定缴交学分费(以教育部规定为准)。其
选修电脑或语言教学课程者,应另缴实习费;选修音乐科者,并视实际状况缴
交个别指导费。
七、本校学生申请选读他校开设之课程,应先徵询他校同意,并於他校规定之申请
日期一周前,填妥申请表格,经系所主管核准後送教务处课务组复核。符合规
定者,发给本校同意书,携往他校办理选课手续。如他校另有规定,依他校相
关规定办理。
八、他校学生申请选读本校开设之课程,应事先徵询本校相关系、所主管同意,再
经原肄业学校同意,并填妥申请表,於加退选截止日前办理完毕,逾期不予受
理。
九、本校学生选修他校课程者,其学期成绩应於每学期结束後两周,由该校教务处
以书面寄达本校注册组登录。
十、他校学生经依规定办理选课後,除开课人数不足停开外,不得办理退选、退费。
每学期结束後,教务处应将该选读学生之成绩送其原肄业学校,以办理登记事
宜。
十一、校际选课学生,其选课、修业、成绩考评及计算均依选课学校之规章办理。
十二、校际选课之成绩考查,除本办法别有规定外,依大学学生学籍共同处理规则有
关规定办理。
十三、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悉依有关规章及学则办理。
十四、本办法经行政会议通过,报教育部核备後施行。修正时亦同。
跨校选课申请表下载:
http://www.academic.fju.edu.tw/form/panselapply.doc
--
Redick, 你在杜克传统的20球连续三分球练习中最糟糕的纪录是多少?
「我想有一次我只投进九球。」.........「但那次我是用左手投的。」
节录自 conan《少年耶,安啦!系列之三》 J.J.Redick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2.239.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