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y (杰西)
看板FJU-Affairs
标题[公告] 大专院校群组申诉规范
时间Wed Nov 17 15:31:19 2010
◇◆◇◆◇◆◇◆大专院校群组◇◆◇◆◇◆◇◆
本规章 於 2010.08.30 制定
2010.11.10 实施
申诉案件提出程序
一.申诉步骤:
1.检视被板主判决之惩处是否超过一周以上之水桶或
受该板主惩处是否达第二次。(警告不得提出申诉)
2.不服该板主之惩处时,请先以站内信件向板主沟通,
若仍不服结果,才得以向小组长提出申诉。
3.向小组长提出申诉时,应至各小组之申诉组务看板
提出申诉,并於提出申诉时,附上争议之文章及与
板主沟通之信件内容。
4.於小组长判决後,若有不服,才能向群组长申诉,并
应至群组申诉看板提出申诉,并一并附上小组长之
判决.争议文章及与板主沟通之信件内容。
5.各申诉之组长审核期限为一周,请申诉人勿要求提
早判决,违者组长得不受理该案件。
二.申诉限制:
1.警告或无实质惩处之判决不得提出申诉。
2.一周内之水桶惩处不得提出申诉。
3.非看板公众事务之争议不得提出申诉。
4.其他未尽事宜请事先询问组长处理之方式。
三.备注:
1.上述未详尽事宜,应由群组会议讨论後始得执行。
◇◆◇◆◇◆◇◆大专院校群组◇◆◇◆◇◆◇◆
本规章 於 2010.08.30 制定
2010.11.10 实施
申诉规范:
一.申诉注意事项:
1.申诉时请附上在上一层级申诉时,板主或小组长所给予的回覆
否则视为越级申诉,不予处理,必要时尚需附上事件文章以供
小组长或群组长作为参考依据。
2.申诉文章请避免情绪性字眼以及攻击性字眼,违者小组长或群
组长可以提出纠正,若不愿修改将不处理申诉,情节严重者将
会在组务板以水桶处置。
3.申诉案仅能由申诉者本人以及该板板主或该小组组长发表文章
其余不相干人等不得发表文章,违者直接删除,除非申诉者本
人或该板板主认为需要某一位板友的意见辅佐,则必需先向小
组长/群组长申请,小组长/群组长同意後方可发表。
二.申诉相关规定:
1.惩处为一周以内之水桶或警告,不得向小组长提出申诉。
2.惩处次数达二次以上时(惩处内容毋须相同),得提出申诉,不受
前条规定之限制。
3.申诉期间,受争议之板主应主动於申诉提出後48小时内进行答辩,
逾时视同放弃该项权利。
4.小组长/群组长之申诉案件处理时间为一周,期满须公告判决,亦
得提前公告判决。
三.备注:
1.上述未详尽事宜,应由群组会议讨论後始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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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大校║
立法单位: ║踢专群║
║踢院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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