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sner (amsner)
看板FCU_Talk
标题[打滚] 使用now.in网路广播平台拨放音乐,小心触法
时间Fri Nov 13 17:34:18 2009
标题耸动了一点,但是还是谨慎微妙!
最近看到很多人建立自己的电台,或许大家会感到新鲜,有自己的Raido blog
但是可能已经违反了【着作权】。
亦即着作财产权
着作财产权的范围包含:重制权、公开播放权,但不包括公开口述权。
依照
着作权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着作权人专有公开演出其语文着作、音乐着作的权利,而录音着作如果公开演出,
公开演出的人应支付报酬给着作权人。
换句话说,我们在自己的电台播放音乐感到很满足,但对於音乐创作人却是一种伤害。
相信大家有到图书馆借过DVD,图书馆在采买时,有的具有公开播放权,有的没有!
公开播放可以在教室播给大家看,没有的话可能触法。
再举一例,前几年成大的MP3事件,也是违反着作权(虽没公开播放),
几个学生被检察官直接从宿舍拖走!
虽然大学可以用大学自治法、应该先通知校方等名义,先将检方挡住。
一旦检察官向法官申请搜索令,嘿嘿!大家就上报了!
因为PTT是公共平台,大家将自己电台的网址贴上,有违公开播放之嫌,
纵使是你自己买的CD转COPY也是一样。
此外,我相信很多自己的电台音乐都不是正版的!所以提醒大家一下。
以上是个人对於着作权和公开播放的见解,法律所的朋友可以指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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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34.51.182
1F:推 wenctkimo:其实在宿舍放也是会大LAG 11/13 17:53
2F:推 asimon:lag 不是逢甲的错.. 要骂就骂tanet吧 = =a 11/13 17:54
3F:推 wenctkimo:所以我到网咖来了 XD 11/13 17:57
4F:→ shenjay:着作权泛滥感觉都乱抓连电台都不能放那还宣传啥? 11/14 14:17
5F:→ kikinkids:依法来说是这样 那路上店家播的那些都假的搂? 11/14 17:00
6F:→ kikinkids:与其在这里搬出法律 不如讨论他的执法性不是更好? 11/14 17:01
7F:→ kikinkids:有兴趣的话就去PTT RADIO也顺便提醒他们吧 11/14 17:03
8F:→ amsner:电台这个先前IFPI有谈过,电台和出版者双方达成默契即可 11/15 00:18
9F:→ amsner:这样的法律通常有人检举才会抓 11/15 00:19
10F:→ histycrl:非以营利为目的"应该"是没关系,感觉是合理使用的模糊地带 11/15 20:00
11F:→ histycrl:不过还是小心点好> <" 11/15 20:07
13F:→ histycrl:那应该算是触犯重制,就跟P2P分享一样,不过我不是专业的 11/16 18:42
14F:→ histycrl:所以只是依个人判断,详细还是问专业的吧。^^a 11/16 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