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dy (r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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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课业] 分享最新法务部函令(民总相关)
时间Mon Nov 14 23:29:29 2022
大家好 我是理律师
补充一个最新民总法务部函令,涉及的争点是
「未成年学生申请就学贷款是否系属『依其
年龄及身分,日常生活所必需者』」? →
https://reurl.cc/deWn56
这个函令认为要个案判断(等於没有结论),但函令中的相关例子值得参考,考试也可能考
。整理如下:
(1)司法实务个案中,有认为
「未成年人向银行办理就学贷款」,应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许
,始生效力(台湾高雄地方法院 106 年度简上字第 59 号民事判决参照)
(2)又针对贷款契约成立生效後,於
「贷款额度内实际申请动用之情形」,有认为系属依
其年龄及身分 ,日常生活所必需,故无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得允许其动用(台湾桃园地
方法院 107 年度简上字第 206 号民事判决参照)。
(3)现行银行与借款人间之就学贷款契约,其规范事项除借款额度、利息及还 款期限等外
,尚包括债权保全条款、期限利益丧失条款、同意银行及 相关机构蒐集、处理及利用个
人资料、诉讼管辖法院之合意等,未成年学生之生活经验是否足够及其知识是否已充分发
达而得以就上开事项独立为意思表示,宜就具体个案情形及契约内容依职权审酌认定。
→这部分的论述,如果民总实例题考到相关内容,是很不错的答题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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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大家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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