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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 我的写法是 (一)甲乙二人共同殴打丙行为成立刑法第277条第1项及第28条伤害罪之共同正犯 1.构成要件 主观上,甲乙二人对於殴打丙一事具有犯意的联络,客观上,并共同实行伤害丙的行为, 丙受伤的结果与甲乙二人的行为具有相当因果关系。 2.甲乙二人违法且有责成立本罪 (二)乙乱殴打丙的刑法第277第2项伤害致重伤害 1.构成要件 主观上,乙基於伤害犯意而殴打丙。客观上,乙乱殴打丙,与丙受重伤的结果,依常理判 断在乱殴打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出手过重导致他人受重伤,因此具备相当因果关系,构成 要件该当。 2.乙违法且有责成立本罪 (三)甲是否会成立刑法第277第2项伤害致重伤害之共同正犯 依实务实务见解是要看是否有遇见可能性,若有遇见可能性,假成立本罪之共同正犯。 跪求各位大大求第三个部份怎麽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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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Examination/M.1559997658.A.5BD.html
1F:推 ChrisOvO: 共犯的逾越过剩行为,仅乙负过失致重伤的罪责 06/08 21:12
2F:→ ChrisOvO: *伤害致重伤才对,不好意思 06/08 21:14
3F:推 kevin0727a: 甲乙的伤害罪犯意联络只有到第一次的伤害结束,乙又 06/08 22:32
4F:→ kevin0727a: 痛殴丙的部分不论是伤害致重伤或故意重伤害,与甲都 06/08 22:32
5F:→ kevin0727a: 无犯意联络,所以这部分甲应无责,我的浅见喇,一起 06/08 22:32
6F:→ kevin0727a: 讨论 06/08 22:32
7F:推 aazzdd1234: 小的浅见:这题应该是属於共同正犯之逾越 应视甲客观 06/08 23:12
8F:→ aazzdd1234: 上能否预见加重结果论断。因为甲站在原地不动,看不出 06/08 23:12
9F:→ aazzdd1234: 来有「脱离」意思得因果关系切断。 06/08 23:12
10F:推 a5401920: 这是两个行为的问题吧,前面伤害结果依通说的区分理论下 06/09 04:27
11F:→ a5401920: 对於犯罪结果都有支配所以是共同正犯,後面的乙再另行起 06/09 04:27
12F:→ a5401920: 意就是另外一个行为了,所以杀人结果也是他自己负责 06/09 04:27
13F:推 a5401920: 而且应该也不生逾越的问题,因为所谓的逾越是指在计画中 06/09 04:31
14F:→ a5401920: 做出了超脱犯意联络的犯罪,但是这是後面另行起意的计画 06/09 04:31
15F:→ a5401920: 已经结束了,所以并非逾越概念 06/09 04:31
16F:推 sky2327189: 推a大,甲乙本欲离去,表示原定犯罪计画已完成。然後 06/09 09:13
17F:→ sky2327189: 乙被丙挑衅有种就打死他,乙失去理智之後愤而继续痛殴 06/09 09:13
18F:→ sky2327189: 丙,主观上纵无使丙重伤的直接故意,亦可能具有未必故 06/09 09:13
19F:→ sky2327189: 意,故成立重伤罪。 06/09 09:13
20F:推 sky2327189: 个人认为已经变成大怒神的人,至少要论以间接故意(不 06/09 09:18
21F:→ sky2327189: 管三七二十一,我就是要揍扁你,无所谓!乎怡系啦!) 06/09 09:18
22F:→ sky2327189: ,还请各位大大一起参与讨论。 06/09 09:18
23F:推 xgMd1trtw: 这题看起来是逾越 但如a大 逾越应该是指在共同犯意下 06/10 14:31
24F:→ xgMd1trtw: 自己超脱出去的,这题像另行起意 06/10 14:31
25F:→ kb67246: 不好意思,我想问一下如果这一题结果是乙的另行起意数行 06/10 19:00
26F:→ kb67246: 为侵害同一个身体法益,要怎麽竞合? 普通伤害跟重伤害 06/10 19:00
27F:→ kb67246: ,是逻辑上必然包含的法条竞合的特别关系吗? 06/10 19:00
28F:推 ericwang0919: 回K大,若另行起意的数行为只会是与罚之前後行为或 06/10 19:28
29F:→ ericwang0919: 是实质竞合哦,一行为的才会是想像竞合或法条竞合! 06/10 19:28
30F:推 ericwang0919: 自己见解是,因爲前後行为只侵害1个身体法益,应论 06/10 19:33
31F:→ ericwang0919: 与罚之前行为,仅论後行为的第278条故意使受重伤, 06/10 19:33
32F:→ ericwang0919: 有错再请大家指教! 06/10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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