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wenchong (Ho)
看板Examination
标题Re: [闲聊] 请参加101年三等地方特考的版友帮忙!
时间Tue Mar 19 12:49:49 2013
老实说,你们在浪费时间和力气,
重阅依现形规定,并不会检视答题内容,
简单说,於法无据,一定败诉,
为什麽之前中医特考那个人最後能翻案,
那是真的太明显的给分有很大的问题和错误,
你所说友人的情形,也太模糊了,
像类似这种的,你我身边一堆,
既然差一点,不何不收心拼高考实在些?
※ 引述《ashowgaga (123)》之铭言:
: 一直深受国考版的照顾, 这次又要请各位版友们帮帮忙了!
: 去年小妹与友人一同参加三等地方特考
: 然而小妹有幸上榜, 友人却落榜了,
: 收到成绩单一看, 才发现全因行政法申论题的分数出奇的低
: 各为5分与7分, 好像完全没念的笔墨分数…
: 因为是一起准备考试, 看同一份行政法DVD, 念的东西也一样,
: 友人与小妹比对作答後发现两人作答内容几乎相同, 甚至还写得比我更深入,
: 问过补习班老师, 得到的回应也是这样的答题应该至少一题能够拿到12分,
: 因此友人希望提出诉愿, 重阅试券
: 为了使佐证资料更丰富, 希望能徵求10位
: 1. 参加去年三等地方特考且考科有行政法者
: 2. 不管是否上榜, 行政法申论分数两题合计得分在25分以上者
: 希望能提供
: 1.”准考证号码”与"考试类科"
: 2. 两题申论的”答题内容”
: 3. 各题得分分数
: 例如:
: 申论题一:(得分为17分)
: 1. 根据行政程序法第92条六要素, 定义”营利事业登记证”为一行政处分,
: 2. 提出行政程序法第93条, 定义登记证上附记「营业时间不得超过夜间 12 时」为附款
: , 且为一”负担性”附款
: 3. 针对负担性付款, 可单独进行行政争讼(依诉愿法第一条提出诉愿, 不服诉愿结果再依
: 据行政诉讼法第四条提出撤销诉讼)
: 无关乎作答的对错, 只要写出自己真实的作答即可,
: 也不需要留下姓名, 提供给我们的资料更不会公开外流,
: 我们只是希望能在提出诉愿时有更多的比对资料,
: 能够重启阅卷, 为自己争取权益, 不管结果怎样!
: 愿意协助我们的版友们, 请寄站内信与我们联络
: 为了答谢协助的版友, 将提供新光三越礼券100元作为小小的谢礼(可邮寄)
: 非常感谢大家的帮忙!!!
: 小妹深深的一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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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3.16.240.210
1F:→ ames:看到你的话还有板上有些人的回应 突然让我想起宋文老师的口 03/19 13:29
2F:→ ames:头禅 我们要期许成为一个德行公民.... 03/19 13:30